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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江区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二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19-08-08     浏览:0    
核心提示: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东省梅江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对梅江区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二期)项目进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东省梅江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对梅江区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

加工服务(二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SW19FG07003

二、采购项目名称:梅江区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二期)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882000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用户需求书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内容: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2、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3、适用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供应商应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提供以上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或网页截图),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按投标文件格式附件2提供承诺函原件);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按投标文件格式附件3提供承诺函原件);

6.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以上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以公开报名方式确认其投标资格。请携如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如需邮寄,请与工作人员联系):

(1)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若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则须提供法定代表/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若为授权代表,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近三个月(即2019年5月—2019年7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原件;

(4)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提供以上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或网页截图)。

注: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需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com)完成用户注册(供应商),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年8月9日 至 2019年8月15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梅州市丽都中路恒泰花园B7、B8栋二楼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8月29日 9时30分(注2019年8月29日9时00分开始授理投标文件)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省梅州市丽都中路恒泰花园B7、B8栋二楼(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十、开标时间:2019年8月29日  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广东省梅州市丽都中路恒泰花园B7、B8栋二楼(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年8月 9日 至 2019年8月15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李女士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53-2199199

联系电话:136 2294 6968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小姐

      传真:0753-8669061

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室

联系电话:0753-2199199

邮编:510010

(三)采购人 :广东省梅江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 刘先生

      传真:

地址:梅江区金山办事处道前街14号

联系电话:136 2294 6968

邮编:

 

十四、信息查询(在以下媒体中发布公告)

  •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网 (www.gzswbc.com)。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9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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