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港市棚户区改造(三期)白凹窝安置区项目施工图设计服务已由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贵发改投资 (2019)159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贵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自治区补助资金和中央补助资金及业主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贵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 ZXHTZB1904ZB01B110C
报建号(如有): /
建设地点:贵港市金港大道与民生路交汇处东南角
建设规模:贵港市棚户区改造(三期)白凹窝安置区项目位于贵港市金港大道与民生路交汇处东南角,建设用地规划总面积100163.152平方米,折合150.244亩,其中A标段用地面积25529.209平方米,折合38.294亩;B标段用地面积55721.697平方米,折合83.582亩(其中一期用地面积37904.969平方米,折合56.857亩,二期用地面积17816.728平方米,折合26.725亩);规划道路用地面积18912.246平方米,折合28.368亩。主要建设住宅楼、配套设施、地下室、配套道路、场地硬化、地上停车场、供配电、给排水及绿化等设施,总建筑面积约为53万平方米,居住用房数量大于或等于3000套。
项目总投资金额:约19.75亿元
合同估算价: 1060万元
设计服务期限: 60 日历天,定额期限 60 日历天【备注:建筑工程设计定额服务期限应按《全国建筑设计周期定额(2016年版)》确定,不得任意压缩设计周期,确需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并增加压缩周期费用,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市政工程项目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招标范围: ☑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初步设计招标 ☑深基坑支护设计 ☑施工图设计招标 【备注:除概念性方案设计,鼓励对实施性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进行设计总包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备注:招标人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设计单位资质类别和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业绩要求: ☑无要求 □有要求:近 年内(投标截止日前 个月)具有 个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指功能、规模等相近,以设计合同为准)。
3.3 财务要求:□无要求 ☑有要求: 近 三 年(备注:一般为三年),指 2016年度、2017年度和 2018年度(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
3.4 信誉要求:□无要求 ☑有要求: 获得有效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的 。
3.5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拟任本项目设计总负责人须为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并具有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设计总负责人必须直接参与设计全过程 。
3.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①建筑设计专业负责人1人,执业资格(职称):一级注册建筑师和中级及以上职称;
②结构设计专业负责人 1人,执业资格(职称):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中级及以上职称;
③电气设备专业负责人 1 人,执业资格(职称):注册电气工程师和中级及以上职称;
④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人,执业资格(职称):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和中级及以上职称;
⑤暖通设计专业负责人 1 人,执业资格(职称):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和中级及以上职称;
⑥造价编制负责人1 人,资格(职称):注册造价师和中级及以上职称;
以上主要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员工(以近3个月(2019年5-7月)由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为准)。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8 其他要求: 有隶属关系(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下的子公司)或在另一家企业有股份关联关系的两家或多家企业不能同时参与本工程投标 。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给予 ☑不给予 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注:投标人如第一次报名,报名前需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ggjy.gxgg.gov.cn:9005/)完成单位信息注册,已经在广西住建厅诚信库系统备案的投标单位则无需注册,可直接使用身份证登陆。)
5.2报名时间:2019年8月9日至2019年8月15日止。
5.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潜在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回执,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ggjy.gxgg.gov.cn:9005/)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 年8月29日9时30分,地点为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递交,否则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交所投标段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原件核查(银行转帐的,电子凭证加盖公章)。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可以银行保函、银行转账、电汇、工程担保、工程保证保险等方式提交。禁止采用现钞交纳方式。【备注:严禁要求投标人只能以现金方式提交保证金的行为】。投标保证金的数额要求如下:
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
7.2采用银行保函、工程担保或工程保证保险方式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保函有效期不得低于投标有效期【备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于开标现场将开具的无条件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工程保证保险原件递交给招标人,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装入投标文件中】,否则做否决投标处理;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支票形式的,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到以下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备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于开标现场查验投标保证金提交收据(如有)、银行转账(电汇)底单原件(可采用彩色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形式),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装入投标文件】,否则做否决投标处理。
开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西贵港市贵城支行营业室
银行帐号:9558832116000194585
注:保证金退还方式:
(1)所有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交保证金银行转帐底单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须清晰可辨认,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给招标代理机构;
(2)除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外,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前往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 交易中心在收到资料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人签订合同,将合同原件送达代理机构处存档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前往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 交易中心在收到资料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8.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设计方案招标) □综合评估法(设计团队招标)
9. 设计费用支付方式
①设计方案通过批复后,30天内支付设计费的30%;
②初步设计批复之日起30天内支付设计费的20%;
③施工图审查合格后30天内支付设计费的40%;
④施工图审查合格满1年后支付设计费的5%;
⑤项目竣工30日内支付完毕(5%) 。
10. 本项目要求采用新型技术(可选)
☑无
□有,要求采用以下技术:□装配式技术 □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1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www.gxzjt.gov.cn、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ggjy.gxgg.gov.cn:9005/、贵港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j.gxgg.gov.cn发布。
12. 交易服务单位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3. 监督部门及电话
贵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电话: 0775-4229802
14.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贵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 迎宾大道883号 地址: 南宁市云景路69号轨道交通大厦B栋9层
邮 编: 537100 邮 编: 530029
联 系 人: 梁顺勇 联 系 人: 梁国
电 话: 0775-5921088 电 话: 0771-5776251
传 真: 传 真: 0771-5776251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41859418@qq.com
网 址: 网 址: http://www.gxzxht.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建行南宁金湖广场支行
账 号: 账 号: 4500 1604 2660 5250 2851
2019 年 8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