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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饶县第三自来水厂特许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9-08-09     浏览:0    
核心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就广饶县第三自来水厂特许经营项目(项目编号:GRTFTZ2019-014#)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现将公开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实施机构

广饶县(项目授权主体)授权广饶县自来水公司(招标人)为广饶县第三自来水厂特许经营项目的实施机构,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

    广饶县第三自来水厂建设工程为新建项目。

    2.1建设地点:大王镇S323省道(新潍高路)和康安路交叉口以北,康安路以西区域,东邻康安路。

    2.2建设内容:建设设计供水能力35000m³/d,远期供水能力为50000m³/d; 水厂驻地占地37.5亩;新建输水管线(D200-D800)总长25.277km;配套建设配水管网(D200-D500)总长72.356km、生活污水管线(DN300)总长0.3km;配套水源井、清水池、泵房、深度水处理措施、智慧水务系统。工程完成后可解决大王镇、稻庄镇、大码头镇219个村庄约25万居民生活用水。用地规划许可证范围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配套设施。

    2.3投资规模:该项目总投资约26689.76万元;依据广饶县第三水厂工程投资概算值,并根据实施机构的决定,设定本项目测算所使用的总投资数值为24757.4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21354.1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403.31万元。

    3.采购需求

    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中标人,采取BOT运作方式,由中标人按照法人治理结构成立项目公司,在合同期内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建设、投融资、运营、维护管理工作职责。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8900万元,中标人全额出资,均以货币形式出资。项目公司在合同期内享有项目经营收益权,合同期满后将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无偿移交给政府或政府指定单位。

    4.社会资本资格要求

    4.1资质要求

    4.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的企业;

    4.1.2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4.2财务要求

    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如社会资本成立不足三年,应自成立之日起)每年均为盈利、财务报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4.3业绩要求

    社会资本投资或建设或运营过至少一个类似水厂项目,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注:社会资本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承接的特许经营项目业绩,视为社会资本业绩。

    4.4信誉要求

    4.4.1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4.4.2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没有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4.5其他要求

    4.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4.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社会资本,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4.5.3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控股国有企业不得单独或与其他社会资本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但对于已经与政府脱钩,建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融资平台公司,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以参加本次招标;

    4.5.4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2)4.1.2的规定由联合体任何一方具备均可,4.3款的规定由联合体牵头人具备,其他条款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相应的条件;

    (3)社会资本中标后,未经项目实施机构书面同意,联合体的组成结构或职责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

    (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社会资本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5.项目服务期限

    5.1项目服务期限为31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30年。

    5.2项目公司在合同期内负责本项目的建设、投融资、运营、维护管理工作,合同期满后将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无偿移交给政府或政府指定单位。

    6.投资回报机制

    可行性缺口补助,最终消费用户按照政府发布的价格支付费用,政府依据中标水价与政府发布的价格差价结合供水水量及对中标社会资本的绩效考核结论进行补贴。

  2. 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方式及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8月9日8时30分至2019年8月15日17时30分进入广饶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grggzyjy.guangrao.gov.cn)进行网上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社会资本网上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社会资本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资格后审为准。

    未办理东营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企业信息库入库手续的企业,请登录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dyggzyjy.gov.cn)查看“办事指南”查看“企业信息库注册申报程序及所需资料”及“办理CA证书所需资料”,提供上传资料的原件及装订好的复印件一份,到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营市东城东三路160号南楼)一楼大厅按程序办理完成入库手续后再从网上报名。

    7.2未按规定获取的招标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社会资本自负。

  3.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8.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广饶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 grggzyjy.guangrao.gov.cn)指定栏目。

    8.2纸质商务标书、纸质技术标书、未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资信证明、开标一览表、评审资料(若有)送达广饶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29室。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和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纸质商务标书、纸质技术标书及其它密封资料送达截止时间均为2019年9月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8.3逾期提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预审文件不予接受。

    9.开标时间及地点

    9.1时间:2019年9月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9.2地点:广饶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29室

    10.公告媒介

    招标公告和中标公告在电力招标采购网、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山东省电力招标采购网、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广饶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1.其他说明

    11.1参与投标的社会资本应以银行电汇或网银方式交纳捌拾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前,中标社会资本须向采购人交纳贰仟万元人民币的建设履约保证金。

    11.2本项目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必须进行的技术引进和转让需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于国内行业的发展。项目中涉及到的设备、材料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

    12.联系方式

    12.1采 购 人:广饶县自来水公司

    地 址:广饶县兵圣路191号

    联 系 人:商女士

    电 话:0546-6440170

    12.2代理机构:山东金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营市东营区府前大街67号万达国际大厦一楼西大厅

    电子信箱:jzzb0546@126.com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15263867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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