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高级中学新校区项目智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港市高级中学新校区项目智能工程已由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贵港市高级中学新校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贵发改社会[2016]70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广西贵港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编号:GXXK2019-GGDL-GG2G062
项目名称:贵港市高级中学新校区项目智能工程
建设地点:贵港市西江职业教育园区西南角纬六路、纬七路之间,经一路东南面地块。
建设规模: 信息设施系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机房工程、智能化集成系统、智能总平管网、电子信息系统防雷与接地系统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
合同估算价:约1564.3万元。
要求工期:300日历天,定额工期 300日历天。
1、 招标范围:按照贵港市高级中学新校区项目智能工程控制要求结合现状条件进行信息设施系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机房工程、智能化集成系统、智能总平管网、电子信息系统防雷与接地系统等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资质设置为施工总承包已可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不得额外同时设置专业承包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一级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规模,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合理设置注册建造师等级,不应提高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除外)。
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设1个标段。
4、投标报名
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8月16日18时00分前,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身份证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贵港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ggjy.gxgg.gov.cn:9005//gxgghy/login.aspx?type=2)进行网上报名。
5、招标文件的领取
凡通过网上报名者,请于2019年8月12日至2019年8月16日,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身份证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贵港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ggjy.gxgg.gov.cn:9005//gxgghy/login.aspx?type=2)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9月10日9时00分,地点为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包装密封后,于投标截止前由专职投标员提交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应当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进行核验;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仅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须清晰可辨认,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通过输入身份证号码查询投标企业或拟投入人员状态。如相关信息未处于有效状态或查询不通过,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受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7. 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交所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原件核查(银行转帐的,电子凭证加盖公章)。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可以银行保函、银行转账、电汇、工程担保、工程保证保险等方式提交。禁止采用现钞交纳方式。【备注:严禁要求投标人只能以现金方式提交保证金的行为】。投标保证金的数额要求如下:
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
7.2采用银行保函、工程担保或工程保证保险方式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保函有效期不得低于投标有效期【备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于开标现场将开具的无条件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工程保证保险原件递交给招标人,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装入投标文件中】,否则做否决投标处理;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支票形式的,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到以下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备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于开标现场查验投标保证金提交收据(如有)、银行转账(电汇)底单原件(可采用彩色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形式),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装入投标文件】,否则做否决投标处理。
账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西贵港市贵城支行营业室
银行账号:9558832116000194874
注:保证金退还方式:
(1)所有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交保证金银行转帐底单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须清晰可辨认,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给招标代理机构;
(2)除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外,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前往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 交易中心在收到资料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人签订合同,将合同原件送达代理机构处存档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前往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 交易中心在收到资料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8、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9、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合同价款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10%为预付款 。
进度款支付方式:工程款原则上按月支付,在安全、质量、进度、资料进行完善后方可申请进度款(当月无进度的,不可申请),合同内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80%,工程变更部分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70%(经过市财评审核后方可支付);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结算经贵港市审计部门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无息返还。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贵港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ggcz.gov.cn/)和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http://ggggjy.gxgg.gov.cn:9005/)上发布。
11、交易服务单位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2、监督部门及电话
贵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0775-4229802、贵港市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0775-4563428
13、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西贵港市城市投资发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相凯工程管理有
展集团有限公司 限公司
地 址:贵港市港北区布山路1456 地 址:广西贵港市港北区金港大
号天河花园小区5#楼商铺 道890-6号8幢6号
邮 编: 537100 邮 编: 537100
联 系 人: 徐工 联 系 人: 李杨
电 话:0775-4292322 电 话:0775-4567812、4569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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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