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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font color='#0066FF'>[线下]</font>宜春明月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宜春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2019年

   日期:2019-08-12     浏览:0    
核心提示:宜春明月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宜春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的委托,就其“宜春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2019年
宜春明月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宜春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的委托,就其“宜春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2019年第二批特巡警装备及服装采购项目”采取询价方式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厂)前来参加。

一、招标内容:

项目编号:明月-JKQ2019-016

项目名称:宜春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2019年第二批特巡警装备及服装采购项目

序号

项目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项目要求

1

特巡警装备

1

19.7万元

详见第三部分

2

特巡警服装

1

二、响应供应商须符合下列条件(资格审查):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两年任一年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和基本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六个月任一个月的纳税及社保证明原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须提供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原件;

8、提供具有装备类公-安部入围经营资格的厂家委托书原件;

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10、缴纳保证金凭证;

11、提供供应商书面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

三、文件获取、保证金、服务费

1、现场报名:

(1)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8月14日17:00止,拟响应供应商须于此时间前至招标代理公司办理相关报名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2)报名资料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加盖公章复印件;

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书中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

(3)地点:宜春市宜阳大道211号喜来乐大厦601室 

2、保证金:3800元 ;2019年8月19日16:00点前到账,以银行转账方式操作(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以电子汇款时间记录为准。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未成交单位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

3、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规定相关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不含税)及评审费,一次性足额支付至代理机构。保证金、代理服务费均请汇至以下账户:

开  户 名 称:宜春明月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银 行:中国工商银行宜春分行平安支行

帐        号:1508 2010 0900 0081 334

    四、响应须知

1、本项目为一个包,供应商应根据自己的供货及服务能力响应。

2、响应文件共叁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贰份,须用文件袋密封;密封袋封装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注明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响应时间的字样。

3、拟响应供应商于报名时间截止前自行前往项目现场(经济开发区分局)进行踏勘,以获取有关样品制作材质,踏勘期间所产生的费用及风险等由拟响应供应商自行负责,未进行现场踏勘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五、响应时间地点:

    响应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阳大厦中座三楼

响应文件投送截止时间:2019年8月20日14:30(北京时间)。

    六、流程

1、由采购单位、代理机构对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资料进行审查;

2、现场查验资审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密封状况,供应商签字确认;

3、对供应商报价进行公开唱标,供应商签字确认;

4、由询价小组审查响应文件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的情况。

    七、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1、在全部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评定总价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预成交供应商。

 2、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于评审。

    八、签订合同

1、成交结果公示后,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三十天内签订合同。

2、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内容与采购单位签定政府采购合同。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宜春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联系人:李宜凤    电话:0795-3653298

地址: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春风路

采购代理机构:宜春明月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蓝宪法 13507959382  

报名联系人:吴绍颖18797857941

地址:宜春市宜阳大道211号喜来乐大厦601室

    十、 经采购单位审核盖章后,发布询价公告,在公告期内如有变更,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日前在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补充更改公告。购买了询价文件的供应商,如不能参加此次响应的,请在响应截止时间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

    十一、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

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zx.yichun.gov.cn/

    十二、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请各拟供应商密切关注。

十三、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宜春明月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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