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菏泽烟草有限公司郓城营销部采购车辆定点维修及租赁单位
招 标 公 告(第二次)
1、招标条件
山东菏泽烟草有限公司郓城营销部采购车辆定点维修及租赁单位项目已具备实施条件,招标人为山东菏泽烟草有限公司,资金由其全额自筹,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车辆定点维修单位和车辆租赁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山东菏泽烟草有限公司郓城营销部采购车辆定点维修及租赁单位
2.2项目编号:HZBIDYC2019-04(1)
2.3采购内容:采购1家车辆定点租赁公司
2.4服务年限:三年
2.5预算金额:6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投标人须为具有车辆租赁资格的公司或其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含车辆租赁业务。
3.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显示投标人有严重违法失信信息。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企业报名
4.1凡资格符合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以下材料于2019年8月13日至2019年8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到12时,下午2时30分至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山东倍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过期不予办理。
4.1.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含有本次招标相关内容);
4.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1.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企业无违法失信信息截图复印件(加盖单位红章);
4.2投标人持以上材料报名时,除按规定提供原件外,还要提供两份加盖企业红章的复印件。
4.3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并不代表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资格是否合格以公开招标时的资格后审为准。
5、招标资料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方可领取招标资料。
5.2招标文件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5.3本招标资料谢绝邮寄。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9月4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菏泽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菏泽市中华路与太原路交汇处建设大厦十楼,下同)。
6.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开标时间:2019年9月4日上午9时30分。
7.2开标地点:菏泽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电力招标采购网、山东省电力招标采购网、山东倍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东菏泽烟草有限公司
地 址:菏泽市长江路16号
联 系 人:张 琪
电 话:18353001989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倍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菏泽市人民路数码大厦B座东单元910室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0530-5022016
邮 箱:hezebid@163.com
2019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