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贵港市江南大道改造(安澜路-南环路)工程设计招标(项目编号:XPRG2019062)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港市江南大道改造(安澜路-南环路)工程项目已由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贵发改投资【2013】263号文《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贵港市江南大道改造(汽车南站-南环路)建设项目可研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西贵港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分别来自申请银行贷款及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广西贵港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XPRG2019062
建设地点:贵港市江南大道(安澜路-南环路)
建设规模:贵港市江南大道改造(安澜路-南环路)工程全长约4895米,路幅宽60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桥涵、绿化工程、交通工程、电力管沟工程及沿线设施等工程,由于2017年7月对安澜路-南环路段红线图进行变更,造成原图纸约有1.5公里需要重新设计,现需完善施工图变更设计,需增设道路电力设计、道路给水设计、海绵城市设计三部分内容。并对K1 + 693.936 - K6 + 589.054 桩号段和道路电力设计、道路给水设计、海绵城市设计三部分内容进行设计。因此现对1500米变更路段重新设计和补充全线4895米电力、给水、海绵城市设计,测算新增工程费约为3645万元,设计费估算为102万元。
设计招标上限控制价:102万元。
设计服务期限: 60 日历天。定额期限: 60 日历天。
工程进度安排: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初步设计经发改委审批后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任务,施工图设计经审查后20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并提供施工阶段全过程设计配合等后续服务工作。
质量要求:设计文件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满足施工要求,达到国家节能减排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符合有关部门审批及备案的要求。
招标范围: □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深基坑设计(如有)
☑初步设计招标 ☑施工图设计招标 ☑后续设计服务、初步设计概算等内容;建筑设计方案、总平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包含建筑、结构、给排水、海绵城市设计等市政工程和市政配套设施)及施工配合服务,设计变更(调整建设内容超过10%内不予增加设计费,如超10%即予增加相应设计费,费用按标准收费八折乘以中标价下浮系数)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3.3 财务要求:√有要求,近三年(指2016年、2017年、2018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4 信誉要求:√无要求。
3.5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道路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3.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建筑设计专业负责人 / 人,执业资格(职称): / ;
结构设计专业负责人 1 人,执业资格(职称):具备结构工程或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含中级)职称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证书;
电气专业负责人 1 人,执业资格(职称):具备电气工程或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含中级)职称或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供配电)执业证书;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 1 人,执业资格(职称):具备给水排水工程或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含中级)职称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证(给水排水)执业证书;
道路设计专业负责人 1 人,执业资格(职称):具备道路工程或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含中级)职称;
桥梁设计专业负责人 / 人,执业资格(职称): / ;
造价编制负责人 1 人,资格(职称):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
风景园林设计专业负责人 1 人,资格(职称):具备园林工程或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含中级)职称 ;
各专业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单位在册正式员工且应提供近3个月(2019年5月份至2019年7月份)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其他要求:有隶属关系(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下的子公司)或在另一家企业有股份关联关系的两家或多家企业不能同时参与本工程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8月13日至2019年8月19日。
5.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注:投标人如第一次报名,报名前需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ggjy.gxgg.gov.cn:9005/)完成单位信息注册,已经广西住建厅诚信库系统备案的投标单位则无需注册,可直接使用诚信库系统账号登陆)。
5.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潜在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回执,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ggjy.gxgg.gov.cn:9005/)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9月3日9时00分,地点为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 (交易中心详细地址)。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递交,否则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可以银行保函、银行转账、电汇、支票、工程担保、工程保证保险等方式提交。禁止采用现钞交纳方式。【备注:严禁要求投标人只能以现金方式提交保证金的行为】
7.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贰万元整(¥20000.00元)。【备注:不得超过设计估算费用的2%,且最多不得超过10万元】
7.3采用银行保函、工程担保或工程保证保险方式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保函有效期不得低于投标有效期【备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于开标现场将开具的无条件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工程保证保险原件递交给招标人,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装入投标文件中】,否则做否决投标处理;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支票形式的,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到以下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备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于开标现场查验投标保证金提交收据(如有)、银行转账(电汇)底单原件(可采用彩色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形式),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装入投标文件】,否则做否决投标处理。
7.4从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出。收款人开户名称: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帐 号:9558832116000195285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西贵港市贵城支行营业室
备注:1、交易保证金退还即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办理退保手续,开标时,各投标人统一送交退付保证金材料(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一份提交招标代理机构。待交易中心收到我公司提交投标人的退保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保手续。
7.5保证金收退注意事项:
(1)各交易人应在交易平台上仔细检查注册信息中本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是否填写正确和规范,以免影响正常投标。
(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缴纳至所投标项目招标文件或采购文件指定的保证金帐户,同时,缴纳保证金时在备注栏填写完整的投标项目名称。
(3)各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操作流程进行投标保证金缴纳,因操作不当引起的一切纠纷和后果,交易平台均不承担责任。
未尽事宜,请联系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保证金窗口,联系人:刘立清,联系电话:0775-4552102。在网站操作程中遇到相关问题,请向李绍华、陆有卓咨询,联系电话:0775-4556192。
8.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设计方案招标)
9. 设计费用支付方式
本项目付款方式按工程完成进度进行付款,设计单位提交施工图文件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备案后15天内支付合同价款的70%;道路工程完成路基工程后,15天内支付合同价款的2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价款的10%。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ggjy.gxgg.gov.cn:9005/)发布。
11. 交易服务单位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2. 监督部门及电话
贵港市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0775-4563428
贵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0775-4229802
13.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西贵港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