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航大学新校区建设及老校区更新改造工程学生宿舍、食堂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民航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民航大学新校区建设及老校区更新改造工程学生宿舍、食堂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民航大学新校区建设及老校区更新改造工程学生宿舍、食堂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
项目编号:MHDX2019-0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弭丹丹、李娜
项目联系电话:13502176983、1582279718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民航大学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津北公路2898号
联系方式:孙老师 电话:022-2409296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弭丹丹、李娜 13502176983、15822797180
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市欣苑大厦1104-1106(招标业务三部)(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中国民航大学新校区建设及老校区更新改造工程学生宿舍、食堂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本项目总投资额为31558.00万元。
招标范围:中国民航大学新校区建设及老校区更新改造工程学生宿舍、食堂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及组团范围室外道路、景观方案设计,本工程总建筑面积为64706平方米, 地上建筑面积约 6235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350平方米,最大单体面积约15000 平方米,最高层数13 层,最高米数50米。本次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概念性方案招标,中标单位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配合完成初步设计报批和评审,及其他相关业务对接等工作内容。
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招标预算:185万元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且在有效期内;(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综合类甲级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3)建筑负责人应具有一级建筑工程专业建筑师资格;结构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提供加盖公章的任命书)(4)供应商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同时还应具有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提供承诺书);(5)供应商提供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后由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6)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7)近3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8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8月13日 08:30 至 2019年08月19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欣苑大厦1104-1106(招标业务三部)(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具备承担本工程项目能力的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可携带供应商实质性资格要求中要求的相关证照和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法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参加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9月02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9月02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天津市欣苑大厦1104-1106(招标业务三部)(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中国民航大学、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二)采购项目需求
详见采购需求书
(三)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即自2019年8月13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促进残疾人就业
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4、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5.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不能是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发布编辑:mof.g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