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贵港市海绵化改造工程(ZZGJ2019-G2-0002-GG)
更正公告(一)
各投标人:
现公布贵港市海绵化改造工程(ZZGJ2019-G2-0002-GG)的招标文件作出更正,内容如下:
1、原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现更改为“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在投标截止前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专职投标员递交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所有专职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验证,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投标。”
2、招标文件中关于诚信卡的相关约定,请遵照<<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建管〔2019〕26号)>>(http://zjt.gxzf.gov.cn/News/shownews.aspx?id=198357)通知的规定执行。
3、原招标文件中“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ggggzyjy.gov.cn)”,现更改为“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ggggjy.gxgg.gov.cn:9005/)”。
4、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3.2定额工期: 日历天”,现更改为“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3.2定额工期:0日历天”。
5、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4.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300000.00元”,现更改为“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4.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50000.00元”。
6、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6.1.1技术类专家2人、经济类专家3人”,现更改为“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6.1.1技术类专家3人、经济类专家2人”。
7、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2其他主要人员 1、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含)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2分;具有本科及以上 学历得2分。(满分4分)2、机电安装:具有电气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2分。满分2分 3、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应具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且拟投入的项目管理人员符合国家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的规定每个得1分。满分4分”,现更改为“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2其他主要人员 1、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含)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2分;具有本科及以上 学历得2分。(满分4分)2、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应具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且拟投入的项目管理人员符合国家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的规定每个得1分。(满分6分)”。
本次更正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ggggjy.gxgg.gov.cn:9005)、贵港市政府采购网(www.ggzfcg.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发布。
特此公告,请按更改后的内容执行,其余部分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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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贵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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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贵港市迎宾大道883号 |
地 址: |
贵港市荷城路供水小区12栋2单元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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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梁谨玲 |
联 系 人: |
张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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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18178093002 |
电 话: |
13237771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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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0775-5921082 |
传 真: |
0775-4369176 |
电 子 邮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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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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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