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7.2、供应商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7.3、供应商须满足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7.4、供应商为省外施工企业的须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4月25日至2019年04月28日下午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 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http://www.lzsggzy.com),成为注册用户,网上在线购买采购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4月25日至2019年04月28日下午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 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http://www.lzsggzy.com),成为注册用户,网上在线购买采购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谈判保证金:¥2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仟元整) 投标人应在本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前,通过网上缴纳的方式向招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9年04月28日17:00(北京时间)。(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1. 请投标供应商登录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zsggzy.com),成为注册用户,通过投标人帐户以网银方式付款。(注:转款户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接受现金)。 2.投标人可以通过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链接,自主选择相应银行,以网银方式向项目所在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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