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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海关后勤管理中心昆明海关缉私移动警务平台终端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日期:2019-08-13     浏览:0    
核心提示: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昆明海关缉私移动警务平台终端设备采购项目品目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采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昆明海关缉私移动警务平台终端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采购单位昆明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行政区域云南省公告时间2019年08月13日 15:0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9年08月14日 09:00至2019年08月20日 17:00
招标文件售价¥6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云南国合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白龙路425-427号晨曦街洋房1排117号)
开标时间2019年09月03日 14:30
开标地点云南国合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昆明市白龙路425-427号晨曦街洋房1排117号)
预算金额¥198.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871-63016272
采购单位昆明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61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老师 0871-63016272
代理机构名称云南国合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昆明市白龙路425-427号晨曦街洋房1排11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常焱茗 0871-63815951 18468034217

  云南国合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昆明海关后勤管理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昆明海关缉私移动警务平台终端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昆明海关缉私移动警务平台终端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YNGH[2019]-13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871-6301627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昆明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地址: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618

联系方式:张老师 0871-6301627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云南国合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常焱茗 0871-63815951 18468034217

代理机构地址: 昆明市白龙路425-427号晨曦街洋房1排117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编号: YNGH[2019]-136;2.招标内容:包括昆明海关缉私移动警务平台终端设备采购345套。(说明:2.1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供应商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响应文件无效;2.2 供应商须保证本项目中所投设备配套及预装的所有设备均为全新设备。)3.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以内完成安装调试。4.交货地点:昆明海关后勤管理中心指定地点。5.采购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壹佰玖拾捌万元整(¥1980000.00元)。6.质量要求:保证提供的设备是全新(包括零部件)、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和采购方提出的技术需求。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 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无。3.信用查询: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招标投标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投标活动。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98.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8月14日 09:00至2019年08月20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国合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白龙路425-427号晨曦街洋房1排117号)

招标文件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来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9月03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9月03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云南国合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昆明市白龙路425-427号晨曦街洋房1排117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YNGH[2019]-136昆明海关缉私移动警务平台终端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昆明海关缉私移动警务平台终端设备采购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采购,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采购人为昆明海关后勤管理中心,招标代理为云南国合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现对昆明海关缉私移动警务平台终端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编号: YNGH[2019]-136;

2.2 招标内容:采购清单如下

标段

序号

是否进口

项目(产品)名称

规格参数

数量

计量单位

A

1

缉私移动警务平台终端设备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

345

说明:1、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供应商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响应文件无效;2、供应商须保证本项目中所投设备配套及预装的所有设备均为全新设备。

2.3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以内完成安装调试。

2.4交货地点:昆明海关后勤管理中心指定地点。

2.5采购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壹佰玖拾捌万元整(¥1980000.00元)。

2.6质量要求:保证提供的设备是全新(包括零部件)、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和采购方提出的技术需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无。

3.3 信用查询: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招标投标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投标活动。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8月14日至2019年08月20日,每日09:00时至17: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云南国合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白龙路425-427号晨曦街洋房1排117号)购买招标文件。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若为授权委托人参加)。(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陆佰元整(¥600.0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09月03日14时30分,地点为云南国合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3楼会议室(昆明市白龙路425-427号晨曦街洋房1排117号)

5.2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为云南国合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3楼会议室(昆明市白龙路425-427号晨曦街洋房1排117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4供应商在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主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各供应商。

六、发布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6.1发布的媒介:本项目招标信息、成交公告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发布。

6.2公告期限:2019年08月14日至2019年08月 20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昆明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地址: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618号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871-63016272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国合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常焱茗

联系电话:0871-63815951 18468034217

地 址:昆明市白龙路425-427号晨曦街洋房1排117号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政策响应:

一、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评分优惠政策

(1)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和微型供应商,在磋商报价评分时给予磋商报价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磋商报价参与磋商报价评分。

(2)请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无证明材料的在价格评分时不对磋商报价进行扣除。

二、监狱企业优惠政策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优惠政策,监狱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

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视同小型、微型企 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

四、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认定

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扩大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范围的通知》(市监认证函〔2019〕513号)要求,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认定须为《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磋商时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复印件。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 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的规定,采购人应当在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中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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