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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卷烟厂安防消防系统维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9-08-13     浏览:0    
核心提示: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卷烟厂安防消防系统维保服务项目”已由河南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卷烟厂安防消防系统维保服务项目”已由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批准进行招标,项目资金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卷烟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凡具备条件、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均可报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卷烟厂安防消防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2.2 项目编号:XCJYC-AQ-2019-004

  2.3 项目地点: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卷烟厂厂区(含新、老厂区、储备库、片烟醇化库、调拨站物资仓库);

  2.4 招标范围:许昌卷烟厂所属消防维保服务、许昌卷烟厂所属安防维保服务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两个标段:

  一标段:许昌卷烟厂所属消防维保;预算金额49.0133万元。

  二标段:许昌卷烟厂所属安防维保;预算金额48.5万元。

  2.6 服务周期:第一、二标段服务期一年,同时招标人保留本项目合同履约期限届满后,履约期续签合同的权力。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3.2拟配备的驻厂维保人员中应至少具备2名中级及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且有公司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2019年连续6个月)或覆盖服务周期(不低于2020年9月)的合作协议(限一标段);

  3.3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且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完善售后服务体系,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出具“书面声明”(格式见公告附件);

  3.5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不存“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记录,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查询人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

  3.6投标人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中查询单位行贿及个人行贿情况,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查询人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4.1报名时间:2019年08月14日至2019年08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4.2报名地点: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与西二街龙湖大厦17楼1709)。

  五、报名时提交资料

  各标段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2)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工作地区的投标人,可提供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或提供一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记录复印件;(3)拟配备的驻厂维保人员中应至少具备2名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需提供社保证明(2019年连续6个月)或覆盖服务周期(不低于2020年9月)的合作协议(限一标段);(4)提供“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格式自拟);(5)提供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且财务状况良好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公告附件);(6)信用中国查询记录截图;(7)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

  注:以上资料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并留一套装订成册的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法人委托书留原件;依据豫公消通[2015]54号文件规定,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卷烟厂现有消防设施维护检测单位不得投报一标段。

  六、招标文件获取

  6.1投标报名及文件获取时间:同报名时间;

  6.2投标报名及文件获取地点:同报名地点。

  6.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本;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09月0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与西二街龙湖大厦17楼1709)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电力招标采购网》、《国家烟草专卖局外网》及河南中烟内部网站上公开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卷烟厂

  联 系 人:许先生

  电    话:0374-3351931

  地    址:许昌市新区明礼街1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与西二街龙湖大厦17楼1709

  联 系 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0371-53626688

  邮箱:zkgshn@163.com
                                              

2019年08月13日

  附件:

书面声明(格式)

致: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卷烟厂

  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须的专业技术能力,财务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我公司自2016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记录,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资格条件,特此声明。

  若招标单位在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我公司实际情况与上述声明内容不符,我公司将无条件的退出本项目的投标,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声明人: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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