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第二批行政办公车辆服务类项目的澄清公告(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2019年8月7日发布的2019年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第二批行政办公车辆服务类项目(项目编号:0002200000048202)作出如下澄清:
一、标的标包划分表澄清
原招标文件附件2:2019年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第二批行政办公车辆服务类项目标的标包划分表中标包3-3南宁邕宁供电局2019年车辆代驾服务项目、标包3-4百色隆林供电局2019-2020年驾驶员委托管理项目 项目实施地点 有误。
现将标包3-3南宁邕宁供电局2019年车辆代驾服务项目的项目实施地点更正为 南宁市邕宁区 ;标包3-4百色隆林供电局2019-2020年驾驶员委托管理项目的项目实施地点更正为 百色市隆林县 。
二、标包3-4百色隆林供电局2019-2020年驾驶员委托管理项目澄清
原招标文件附件1:2019年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第二批行政办公车辆服务类项目合同中 标的3 标包4百色隆林供电局2019-2020年驾驶员委托管理项目合同 的 附件二:百色隆林供电局外委驾驶员配置汇总表 驾驶员数量总和为14人, 与原招标文件附件3:2019年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第二批行政办公车辆服务类项目报价明细表中 标的3 标包4 百色隆林供电局2019-2020年驾驶员委托管理项目报价明细表 的驶员数量总和不一致。
经核实,确认本项目实际招标的委托驾驶员数量为14人,项目最高限价为1010400元/年,测算费用包含五险、福利费、行政办公费、企业管理费及税金等所有费用。详见 标的3 标包4 百色隆林供电局2019-2020年驾驶员委托管理项目报价明细表(订正后) 、 2019年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第二批行政办公车辆服务类项目最高限价明细表(订正后) 。
三、标包5-1玉林供电局2019-2020年车辆清洁服务项目澄清
原招标文件中,服务期设置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自然月 ,属于设置错误。经核实,确认实际招标服务期应为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自然月 。
现对相关资料澄清,详见 2019年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第二批行政办公车辆服务类项目标的标包划分表(订正后) 、 标的5 标包1 玉林供电局2019-2020年车辆清洁服务项目-合同(订正后) 、 标的5 标包1 玉林供电局2019-2020年车辆清洁服务项目-报价表(订正后) 。
项目负责人(签名):
电话:0771-2552328
广西电网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8月13日
附件下载:附件(订正后).zip
sg.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