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水电七局成水公司成都地铁18号线工程新苗控制中心二期项目部直立锁边铝镁锰合金板采购项目
询比价公告
项目编号: POWERCHINA-0107009-19076
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成都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都地铁18号线工程新苗控制中心二期项目部本批物资的采购,计划使用项目工程款用于本次询价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本次采购为公开询比价采购。若贵单位有意参加,请注意如下事项并按如下询价安排办理有关报价事宜。
1、项目概况及询价内容
1.1项目概况
该批货物用于水电七局成水公司成都地铁18号线工程新苗控制中心二期项目部主楼钢结构工程使用,交货地点位于成都轨道交通18号线工程新苗控制中心(成都市三环外,成双大道北段与簇桥后街交叉口处)。
1.2采购内容: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执行标准 |
备注 |
1 |
直立锁边铝镁锰合金板 |
1mm |
m2 |
1500 |
见技术规格书 |
|
说明:本次采购数量仅为估算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由于工程变更导致实际供应数量减少采购人不对报价人进行任何补偿。本次报价为固定价报价。
2、报价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报价人资格及其它条件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询价物资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商或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销售商。
(2)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报价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询价人相关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报价,否则,相关报价均被否决。
3、报价有效期:60天。
4、时间及地点
4.1需用时间: 2019年9月5日至2019年10月20日分批次交货。
4.2交货地点:成都轨道交通18号线工程新苗控制中心(成都市三环外,成双大道北段与簇桥后街交叉口处)
5、验收方式:
卖方货物到场后依据标准及询价文件相关要求,进行实物验收。卖方提供到场货物送货清单及质量合格证明等文件,必要时可抽样送检(详见技术规格书)。
6、合同结算
每月25日办理当月结算,凭买方出具或认可的验收单据结算货款。
7、支付和质保期
7.1卖方根据结算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要求一票制。
7.1.1开票信息
单位名称: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成都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码:91510124206963865H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郫县成灌东路349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温江支行
银行账户:51001837108051500493
7.2买方收到6.1所列的单据,按合同条款约定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作为支付的依据。
付款方式为:每月结算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结算货款的95%,5%作为质保金六个月质保期后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支付。
8、询价通知的递交、监督和公布报价结果
8.1、凡满足本询价书的报价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者,请在2019年8月16日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之前,在中国电力建设集团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站(http://ec3.powerchina.cn)在线报名后,务必以电话联系方式确认报名情况(机构联系电话:028-82650358)。如遇网上报名问题可向系统管理员咨询(电话:4006274006转07)。(未在集采平台注册的供应商报名前需要在集采平台上注册账号。成交人需要在该平台上申请成为采购单位或其上级单位的合格供应商,未通过合格供应商审核的则无法接收成交通知书)。
8.2、报价人应在2019年8月19日10:30点的报价截止时间前在线报价并上传报价文件。
8.3、报价文件应以扫描件形式(文件类型应为:.pdf,.jpg,.doc)进行递交,递交方式为:在中国电力建设集团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站(http://ec3.powerchina.cn)在线上传,多个文件需对提交文件进行合并,合并文件类型应为:.doc,.pdf格式。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8.4上传文件应包括:
8.4.1报价函及报价函附录;
8.4.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8.4.3采购人要求的其他文件。
8.5监督机构: 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成都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察部,监督电话:028-82652626。
8.6 最终成交结果由采购人负责公布。
8.7询价人及联系方式
询价人: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成都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温江区花都大道融信广场
邮政编码:611130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28-82650358
9、评比人员、内容及原则
9.1、评比委员会由询价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人员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9.2、询价通知的响应性评定、资信评审、商务技术、技术评审等进行综合评议。
9.3、评比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9.4、成交原则:在报价单位完全相应询价条款要求的前提下,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单位。
10、成交通知
在本章第3款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询价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报价人。
11、签订合同
采购人和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天内,根据询价文件和成交人订立书面合同。
1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询价通知格式。
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成水公司
(电子签章)
2019-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