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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区白云湖车辆段地块(一期)项目施工总承包(第二次)

   日期:2019-08-14     浏览:0    
核心提示:根据穗发改城备[2019]4号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广州市品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对白云区
 

根据穗发改城备[2019]4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广州市品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对白云区白云湖车辆段地块(一期)项目工程施工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白云区白云湖车辆段地块(一期)项目施工总承包(第二次)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品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20-37635913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工、程工   联系电话:020-83492175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20-28866213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华南快速路以南、广清高速路以东

四、项目概况:白云湖车辆段位于亭岗站的西侧,北靠鸦岗大道,东临石井工业园、南接规划白云三线;湖滨南路从车辆段底部穿过。本项目一期部分总建筑面积约192688.48平方米,其中最高层数46层,高度146米。本工程总用地面积222886平方米,高层住宅17#~19#栋建筑面积为87694平方米,15米盖板(含盖板内公交车站、配套用房等)建筑面积为69619.68平方米,中小学校建筑面积为25920平方米,幼儿园建筑面积为9454.80平方米。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内容、规模:承包内容为一期开发的盖上商业、幼儿园、小学、中学、学校综合楼、3栋高层住宅(自编号17#18#19#)部分及其15米盖板(含盖板内公交车站、配套用房、垃圾房等)的土建工程及其他专业工程,具体如下:

1)、土建工程部分:三通一平、主体住宅及配套土建工程、15米层盖板结构部分、砌筑工程、防雷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门窗(防火门,入户门)及栏杆、室内装饰装修、幕墙、外墙工程、楼地面工程(含散水、台阶等)及室外场地、临时及永久围墙等;

2)、设备安装工程部分:电气安装工程(含配电工程、永久供电、一期15米盖板结构内的机电管线预埋等),给排水工程(含永久供水、排污接驳等)、消防工程、弱电及智能化工程、通风空调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电梯配套工程<含电梯设备购置及安装>、燃气工程、发电机及环保消音工程、环保节能、通讯及屋顶太阳能热水系统工程、泛光照明、厨房及洁具设备购置及安装等;

4)、精装修工程;

5)、室外工程部分:土方工程、园林绿化、小区道路、广场、景观、室外给排水管网;

6)、配合销售部分:售楼部、样板房装修工程;

7)、其他部分:交通标识、擦窗机、油烟处理、地坪漆、充电桩、泳池设备及雨水回收工程等;

8)、负责办理余泥排放、排水申请报建等手续。

9)、红线内的清表工作及施工入场前场地保管。

10)、协助办理工程开工、报批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复函)、余泥排放证、排污手续、排水接驳、水质检测、消防验收、人防验收、防雷验收、节能验收与备案等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各项专业验收及涉及施工单位的验收手续及证明,按要求整理竣工验收资料并移交办理《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合格证》。

11)、负责根据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设工程现场视频监控管理办法的规定,完成本项目工程现场视频监控系统的方案(设计)报批、施工、维护等。

12)、负责施工管理配合,对由招标人另行发包的其他工程(包括车辆段标段)提供配合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场地和使用临时设施的配合工作。

13)、负责完成与盖下车辆段运营的协调以及地铁保护协调等工作内容。

14)、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职能部门及周边居民,包括且不限于:街道居委、公-安派出所、交通部门、质安监、建管、城管等。

15)、定额额外增加措施费项目(包括不限于):施工现场围挡、临时道路、临时占地围挡及二次材料转运等。

16)、除以上内容外,项目实施最终以经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061483788.25元。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98 14 日至20198 月18 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始日期(含本日):20198 19 9时 30分。

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含本日):201982316 时00 分。

注:报名时间自资格预审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方式: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投标申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壹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

注:(1)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等资质管理“放管服”改革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建规范〔2018〕7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信用良好建筑业企业直接核准专业承包资质和扩大承包工程范围的通知》(穗住建〔2019〕437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注:符合扩大承包范围条件的广东省二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还应提供《扩大承包工程范围承诺书》。

2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建筑工程类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8、投标人自2015 1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投标人自2015年1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40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如联合体投标,由主办方提供)。

注: 业绩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中项目编号。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库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库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库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在库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

1)适用于施工总承包项目: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2)技术指标(具体要求在资格预审公告中明确)需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业绩上传件中反映。

3)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适用于施工总承包项目)。

4)库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9、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以资质等级低的一方为等级标准。

注:(1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其中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格式按照附件七内容)。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组成联合体承接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类似工程业绩、人员、资金、机械设备等资源性指标均以联合体主办方为准

11、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诚信档案取自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企业库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投标报名时间,诚信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诚信档案办理详见《施工企业办事指引》

http://www.gzcc.gov.cn/gzcc/jszxbszy/201808/1f4f5b0b9b4146f4b6f7b5ab7bded530.shtml

注:未在资格预审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方式二

方式二(适用择优方式)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名且少于等于 12 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2 名时,择优选取综合得分(综合得分=招标人综合评价*60%+综合诚信评价分数*40%)前12 名成为正式投标人。本项目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得分分数,以施工企业-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排名为准。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

注:1、综合诚信评价分数权重按《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完善施工和监理企业综合诚信评价体系的通知》(穗建规字〔201819号)规定执行,招标人可在[0,80%]选择。招标人综合评价权重=100%-综合诚信评价分数权重。

2综合诚信评价分数,以投标报名截止当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企业60日诚信分为准

3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十一、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十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申请人报名时按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资料一览表中的要求提交资料。若资料要求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的,则投标人选择企业库中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不需重复提交(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资审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投标报名时间,以上资料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采用择优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的,择优所用资料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资料一览表》标明为“择优资料”,投标申请人如不提交这部分资料,不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投标申请人的择优结果。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品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吴工,020-37635913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石沙路2863306

十四、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 zbtb.gd.gov.cn/)和电力招标采购网(网址:http://www.dlztb.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本公告在各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五、本资格预审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8-1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六、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同时需一起发布最高投标限价和招标文件。

十七、 《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一年内将被拒绝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7.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品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名称: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9814


附件一:

 

白云区白云湖车辆段地块(一期)项目施工总承包(第二次)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招标人: 广州市品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O一九年月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通用条款修改

声明:本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使用GZZB2018-1招标文件范本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文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本公告中不再转录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通用条款,请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网址:http://www.zfcj.gz.gov.cn/)下载GZZB2018-1范本查阅。

通用条款号:1.4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

1.4.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一《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资料一览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的资料外,其他资料均提供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手签后扫描上传。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

1.4.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编制,详见:。

现文:1.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

1.4.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一《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资料一览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的资料外,其他资料均提供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手签后扫描上传。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必须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所有资料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单位全称()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

1.4.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编制,详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通用条款号:1.7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7资格审查结果的通知和公示

1.7.1资格审查结果将在交易平台网站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1.7.2招标人将通过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的形式把资格审查结果通知各投标申请人(具体格式详见附件七)。

现文:1.7资格审查结果的通知和公示

1.7.1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1.7.2招标人将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的形式把资格审查结果通知各投标申请人(具体格式详见附件九)。

通用条款号:附件一《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资料一览表》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详见《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范本GZZB2018-3

现文:详见附表一《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资料一览表》

通用条款号:附件七《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修改类型:增加

现文:详见附件七《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通用条款号:附件七《资格审查表》修改类型:删除

原文:详见《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范本GZZB2018-3

现文:详见附件八《资格审查表》

通用条款号:附件三《投标申请人声明》修改类型:修改

现文:十、在签订合同后的15日后,中标人未按上款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招标人将解除中标通知书,原中标人的投标担保不予退还,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原中标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注: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通用条款

1.申请人须知

1.1本招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对资格预审公告所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工作严格按国家和省市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进行。

1.2招标人、工程名称、工程建设地点等相关情况均详见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1.3本项目招标使用GZZB2018-1招标文件范本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通用条款,所有与该范本不同之处,均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通用条款修改中载明。

1.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

1.4.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一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资料一览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的资料外,其他资料均提供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手签后扫描上传。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必须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所有资料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

1.4.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编制,详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如不按上述要求编制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的,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4.3投标申请人应承担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人对上述费用均不负任何责任。

1.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加密和递交

1.5.1递交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必须进行加密。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1.5.2投标申请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1.5.3投标申请人完成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申请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1.5.4逾期送达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1.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解密和评审

1.6.1投标申请人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完成解密。

1.6.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传输的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投标申请人未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1.6.3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1.6.4资格审查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

1.7资格审查结果的通知和公示

1.7.1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1.7.2招标人将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的形式把资格审查结果通知各投标申请人(具体格式详见附件九)。

2.资格审查和确定正式投标人办法

2.1总则

2.1.1资格审查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客观、准确”的评审原则,按照资格预审公告和本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规定的程序,选定具有良好的业绩和能力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1.2资格审查将按照申请人须提交的书面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和其他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上传件或信息,审查其是否符合资格预审公告载明的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不符合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申请人,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2.1.3在审查过程中,审查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公开要求所有申请人对资格审查资料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说明。申请人的澄清或说明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改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申请人的澄清和说明内容属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整个澄清和说明的过程不得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现象。

2.1.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2.1.5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按资格预审公告中的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

2.1.6拒绝挂靠单位参加投标,一旦发现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报有关建设主管部门处理,将挂靠情况及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2.1.7投标申请人必须确保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如被查实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或招标人及其组织的资格审查委员会确认后,将取消该投标申请人在其本项目的投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将对该投标申请人给予行政处罚并通报。

2.1.8特别声明:资审合格后,投标人的资格发生变化而不满足投标人合格条件,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资格问题仍未解决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2.1.9资格审查时,投标企业名称已经工商变更的,但企业及个人的资质证书未完成企业名称变更,仍然承认其有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登记的信息不一致,应当允许投标人澄清,不得直接认定为无效。

2.2评审工作机构

2.2.1招标人应按相关规定组成资格预审委员会,根据资格预审文件公布的标准和要求进行审查。资格预审委员会的组成、专家的条件和抽取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评标委员会和评标专家的规定执行。

2.2.2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及择优(若有)工作并编制审查报告,确定正式投标人。

2.3资格审查委员会资格审查的程序和细则

2.3.1资格审查委员会各成员根据附件八《资格审查表》独立审查各项资格审查申请资料,认定其是否证明了申请人符合资格预审公告载明的相应投标人合格条件。

2.3.2汇总审查情况,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名单并择优(如有)。

2.3.3编写资格审查报告。

2.4确定正式投标人

2.4.1按照资格预审公告载明的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

2.5正式投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因故暂停招标程序,恢复招标程序时,若法律、法规、规章对投标人资格提出新的强制性规定,招标人按照新的规定要求正式投标人补充、更换相关资格证明资料并核查,以符合现行规定。补充、更换资料的时间应不少于15日。补充、更换资料的期间可以进行投标程序。

原正式投标人补充、更换资料后,经审查,满足现行规定的,可以参加投标。重新审查后,合格投标人少于3(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应为N+2名),应重新招标。已书面退出该项目投标的,无权再参加此次投标。

如暂停超过半年仍未启动招标程序的,招标人依法发布终止公告。


附件一: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资料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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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须提交原件扫描件(联合体投标的由主办方开具)

2

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须提交原件扫描件(联合体投标的由主办方开具)

3

企业营业执照

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如联合体,双方均要提供)

4

企业资质证书

1、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如联合体,双方均要提供)

2、须提交《扩大承包工程范围承诺书》原件扫描件(符合扩大承包范围的)

5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如联合体,双方均要提供)

6

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

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如联合体,由主办方提供)

7

拟委托技术负责人的相关证书、资料(具体要求由招标人明确)

拟委托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扫描件(如联合体,由主办方提供)

8

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可提供相关网页截图(如联合体,由主办方提供)

9

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可提供相关网页截图(如联合体,由主办方提供)

10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业绩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如联合体,由主办方提供),提供《企业类似工程业绩信息表》(附件五)

11

投标人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须提交原件扫描件(如联合体,由主办方提供)

12

列明主办单位的联合体工作协议(联合体投标的)

须提交原件扫描件


注:本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附件二:

资格预审择优提交资料一览表

normalTable border=1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align=left width=603 style='border-collapse:collapse;mso-table-layout-alt:fixed; border:none;mso-border-alt:double windowtext 1.5pt;mso-table-overlap:never; mso-yfti-tbllook:1184;mso-table-lspace:9.0pt;margin-left:6.75pt;mso-table-rspace: 9.0pt;margin-right:6.75pt;mso-table-anchor-vertical:paragraph;mso-table-anchor-horizontal: column;mso-table-left:left;mso-table-top:.05pt;mso-padding-alt:0pt 5.4pt 0pt 5.4pt; mso-border-insideh:.75pt solid windowtext;mso-border-insidev:.75pt solid windowtext'>
序号

项目

提交资料要求

1

企业注册资金

企业营业执照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的上传件

2

企业获奖

提交工法主要完成单位奖项证书扫描件

3

履约情况

提交“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书扫描件。

4

类似工程业绩

业绩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提供《企业类似工程业绩信息表》(附件五)


注:如为联合体,由主办方提供择优资料,投标申请人如不提交择优资料,不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投标申请人的择优结果。

附件三: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完成工资支付,切实落实《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74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17〕10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7〕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申请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八、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十、本公司承诺签订合同后的15日之内提交履约担保金,如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招标人有权解除中标通知书,投标担保不予退还,且本公司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本公司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noSpacing style='line-height:150%'> 

noSpacing style='line-height:150%'>(企业公章)

 

注: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联合体投标的,“声明企业”应填写联合体各方单位全称,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和盖章。

 

 

 

 

附件四:

扩大承包工程范围承诺书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招标人: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等资质管理“放管服改革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建规范〔2018〕7号)和《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信用良好建筑业企业直接核准专业承包资质和扩大承包工程范围的通知》(穗建筑〔2019〕437号)精神,现承诺如下:

我单位已取得广东省资质许可的二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诚实守法,三年内无发生过质量安全事故、三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我单位可以承包一级建筑工程总承包资质的工程。

如承诺不实,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

      

                                                  (企业公章)

 

注:不良行为记录是指受到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行政处罚,以及被地级市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工作平台公布的其他不良行为信息。

符合扩大承包范围条件的广东省二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填写此承诺。

 

 

 

 

附件五: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信息表

normalTable border=1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100%" style='width:100.0%;border-collapse:collapse;border:none;mso-border-alt:solid windowtext .5pt; mso-padding-alt:0pt 5.4pt 0pt 5.4pt;mso-border-insideh:.5pt solid windowtext; mso-border-insidev:.5pt solid windowtext'>
序号

业绩名称

业绩项目编号

 

 

 

 

 

 

 

 

 

注:企业类似工程业绩:是指投标人自20151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40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如联合体投标,由主办方提供。

业绩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中项目编号。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库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库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库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在库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

1)适用于施工总承包项目: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2)技术指标(具体要求在资格预审公告中明确)需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业绩上传件中反映。

3)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适用于施工总承包项目)。

4)库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附件六:

择优表

normalTable border=1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576 style='border-collapse:collapse;mso-table-layout-alt:fixed;border:none; mso-border-alt:solid windowtext .5pt;mso-yfti-tbllook:1184;mso-padding-alt: 0pt 5.4pt 0pt 5.4pt;mso-border-insideh:.5pt solid windowtext'>
环节

环节

序号

子项

加分

招标人综合评价

 

招标人综合评价(权重60分)

1

企业注册资金

优:15分;良:10分;中:5分;差:0

2

企业获奖

优:30分;良:20分;中:10分;差:0

3

履约情况

优:30分;良:20分;中:10分;差:0

4

类似工程业绩

优:25分;良:20分;中:15分;差:0

企业综合诚信评价

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权重40分)

1

综合诚信评价排名以投标报名截止当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布的企业施工企业-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60日诚信分排名为准。联合体投标的,以组成联合体主办方的施工企业-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诚信评价排名为准诚信评价排名为准。

招标人综合评价评分标准

normalTable border=1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707 style='border-collapse:collapse;mso-table-layout-alt:fixed;border:none; mso-border-alt:solid windowtext .5pt;mso-yfti-tbllook:1184;mso-padding-alt: 0pt 5.4pt 0pt 5.4pt;mso-border-insideh:.5pt solid windowtext;mso-border-insidev: .5pt solid windowtext'>
 

 

企业注册资金

投标人注册资金为50000万元或以上

投标人注册资金为30000万至50000万元(不含)

投标人注册资金为10000万至30000万元(不含)

未达到优、良或中的标准。

企业获奖

投标人自201311日至今(以发证时间为准)获得房建类省级或以上工法主要完成单位奖项数量为20项或以上的。

投标人自201311日至今(以发证时间为准)获得房建类省级或以上工法主要完成单位奖项数量为1319项的。

投标人自201311日至今(以发证时间为准)获得房建类省级或以上工法主要完成单位奖项数量为612项的。

未达到优、良或中的标准。

履约情况

2017年为止,投标人连续25年以上获得市级或省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或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主管的行业协会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

2017年为止,投标人连续1824年获得市级或省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或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主管的行业协会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

2017年为止,投标人连续1117年获得市级或省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或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主管的行业协会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

未达到优、良或中的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

投标人自201511日至今独立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3项或以上。

投标人自201511日至今独立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2项。

投标人自201511日至今独立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1项。

未达到优、良或中的标准。

 

注:

1、  企业注册资金企业获奖、履约情况、类似工程业绩的评价内容均以联合体主办方指标为准,联合体成员指标不计算。

2、  企业注册资金以营业执照的注册资本金额为准,须提交投标单位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的营业执照上传件。

3、  企业获奖:工法主要完成单位奖项须提交证书扫描件。

4、  履约情况:省级或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以工商(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或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主管的行业协会颁发的为准,投标人须提交证书扫描件以供核对

5、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投标人自20151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40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如联合体投标,由主办方提供。

业绩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中项目编号。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库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库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库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在库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

1)适用于施工总承包项目: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2)技术指标(具体要求在资格预审公告中明确)需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业绩上传件中反映。

3)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适用于施工总承包项目)。

4)库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6、  择优资料满足多个评审档次的,按所满足的最高档次计分。

7、  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各评委的算术平均分(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附件七: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联合体各方名称)    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一、    (施工方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

二、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三、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四、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1      主办单位名称)    作为联合体的主办方负责     

2      成员单位名称)    :主要负责                           。

五、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六、本协议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单方签署、盖章确认的本项目投标文件及相关投标资料,均视为联合体成员单位共同编制,联合体成员单位均承认其法律效力,并共同对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牵头人(主办方)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八:

资格审查表

工程名称:

投标人名称:

normalTable border=1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559 style='border-collapse:collapse;mso-table-layout-alt:fixed;border:none; mso-border-alt:solid windowtext .5pt;mso-yfti-tbllook:1184;mso-padding-alt: 0pt 5.4pt 0pt 5.4pt;mso-border-insideh:.5pt solid windowtext;mso-border-insidev: .5pt solid windowtext'>
序号

审查项目

须审查的资料

审查结果

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投标申请人声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投标的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若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

 

2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营业执照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上传件(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3

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资质符合公告要求

1、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上传件;(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2、《扩大承包工程范围承诺书》(符合扩大承包范围的)(若联合体各方或其中一方为贰级资质企业时需提供)

 

4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符合公告要求

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上传件(项目负责人按网上报名时选择拟投标的项目负责人)(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5

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证)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上传件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网页截图(项目负责人按网上报名时选择拟投标的项目负责人)(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6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符合公告要求

拟委托技术负责人的相关证书、资料(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7

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上传件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网页截图(专职安全员按网上报名时选择拟投标的专职安全员)(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8

投标人完成过的类似工程业绩符合公告要求

业绩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的相关上传件(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9

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符合公告要求

投标申请人声明(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10

投标申请人声明中签字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与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一致

网上报名时选择拟投标的项目负责人、资格审查文件中拟委派的技术负责人及投标申请人声明

 

11

提供联合体工作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如有)

联合体工作协议;项目负责人为主办方正式员工在企业库内信息

 

12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中的在册人员

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双方)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企业诚信档案的企业和人员信息(若联合体投标,人员信息为主办方的)

 

13

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以交易平台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

交易平台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

 

备注:

1、每一项目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

2、若评委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评审结论。汇总后,出现一个“×”的结论为“不通过”。

 


附件九

资格审查结果通知书

 

致:   [投标人名称] 

贵公司已报名参加我单位白云区白云湖车辆段地块(一期)项目施工总承包(第二次)公开招标,经资格审查后(获得/未获得)投标资格。感谢贵公司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招标单位:广州市品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附件:
招标申请函.pdf

白云湖2019年商品房屋建设项目计划备案.pdf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白云湖).pdf

招标图纸承诺说明(第二次).pdf

_20190806183214资格预审电子文件.GZZS

20190806白云资格预审公告(第二次).doc

20190813白云招标文件(第二次).doc

白云区白云湖车辆段地块(一期)项目施工总承包(第二次).COS

招标人授权代表证明书.pdf

电子签名委托书.pdf

JG2019-4211_20190813165747.GZZF

施工图(白云湖一期).rar

白云区白云湖车辆段地块(一期)项目施工总承包(第二次)清单.rar

白云湖车辆段地块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合同20190712.doc

招标人声明.jpg

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白云湖第二次).pdf

招标代理服务委托函.pdf

白云区白云湖车辆段地块(一期)项目施工总承包(第二次)限价.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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