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组织单位信息
1.
采购单位:西昌机务段党委
地址:四川省西昌市马道镇马道南路176号
二、采购项目概况
1.
项目概况:党群活动室信息化设备网上询价采购
交货地点:西昌机务段材料科
2.
采购内容: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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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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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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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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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
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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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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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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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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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普小欧24-f031
(含白色无线鼠标键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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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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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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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不得超过4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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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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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影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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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尼VPL-EX433
(含无线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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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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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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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不得超过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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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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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影仪幕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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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英寸4:3电动幕
(遥控升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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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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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不得超过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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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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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影仪幕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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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英寸4:3电动幕
(遥控升降)
|
张
|
1
|
单价不得超过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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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供应商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依法纳税,具备产品生产或供应能力,并能提供相应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自然人。
(2)必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3)满足国家、铁路总公司、行业生产的有关规定和资质;
(4)
供货周期不超过
5
天。
三、报价回复要求
1.
已在中国铁路总公司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将《报价单》(公告附件)于2019年
8
月19日1
6
时前发送至[email protected]邮箱(报价单格式请下载附件),未注册供应商需附加资格文件(扫描件)。
2.
邮件标题必须按示例填写。示例:“西昌机务段党委党群活动室信息化设备20190814批-XXXX”(“-”前为采购公告标题中括号里的内容,“-”后为报价单位简称),标题不符合要求,视为整个《报价单》无效;
3.
《报价单》表格内“供应商(加盖公章)”处,必须为单位公章,使用其他印章视为整个报价单无效;
4.
《报价》单表格内“含税到达单价(元)”列,响应行填写具体价格,不响应行划斜杠“/”,缺失视为整个报价单无效;
5.
《报价单》表格内“产品制造厂(全称)/品牌(全称)”列,响应行必填,不响应行划斜杠“/”,缺失视为整个报价单无效;
6.
《报价》单表格下方“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人(签字);联系电话;日期”三项必填,缺失视为整个报价单无效;
7.
同一企业对同一批次、同一采购项目,只做一次报价,如做多次报价,均视为无效。
8.
同一企业响应多个采购公告报价时,必须对每个采购公告单独报价、分别发送邮件。如一封邮件内有多个采购公告的《报价单》或对多个采购公告的《报价单》进行了合并,均视为无效。
9.
响应单位提供的《报价单》必须从公告附件中下载,按规定要求填写完整,复核无误后加盖公章,扫描或拍照成图片文件(图片文件名必须与上述第2条的“邮件标题”相同)并作为附件发送,否则视为无效。
10.
若在公告期内,不同供应商对同一物资报价相同的,则按照电子邮箱接收报价时间的先后顺序,选择报价时间最靠前的作为交易对象。
附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