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2019-2021年硫酸铝采购
2.1
2.2交货地点:广州市(具体由招标人指定供货地点)
2.3本项目为硫酸铝采购,共3包,供货量暂定139410吨,具体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
| 子包号 | 供货量(暂定) | 备注 |
| 第1包 | 69705吨 | |
| 第2包 | 41823吨 | |
| 第3包 | 27882吨 | |
注:本项目招标包括硫酸铝的生产前准备、生产、运输、村级及以上道路通行、转运、保护、装卸、与当地政府协调问题、环境、保险、相关税费、验收(含出厂及到货验收)、质量抽检、使用说明书、保质保修期保障等。投标申请人需对运输、批量供货和供货时间的不确定性或供货时间较长等相关的风险因素作充分的考虑。
2.4
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需要调整货物的采购数量,实际供货数量有多于或少于上表中所列货物数量的可能。投标人必须对所投子包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投标,而不允许只对其中一种或几种货物及服务进行投标。不允许任一投标人对同一个包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2.5
2.6
2.7投标说明:
2.7.1
若某包通过符合性审查(含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的投标人(除去已被推荐为靠前的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之外)不足
2.7.2
2.7.3
1
3.1投标人须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投标人经营范围包括相关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或批发【对于营业执照中没有显示具体经营范围的,须同时提供投标人在相关企业信息公示平台公示的投标人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等信息)的截屏(截屏图片应清晰显示相关网址)】。
3.2投标人须为硫酸铝的制造商(或制造商的集团公司或制造商下属的全资子公司,投标申请人是制造商的集团公司或制造商下属的全资子公司时,需提供投标申请人与投标货物的制造商的关系的说明文件原件或证明文件复印件)。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2017年、
3.4投标人提供的硫酸铝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近三年(2016年、2017年、
3.5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要求提供承诺函。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3.8投标人没有被纳入本项目招标人(包括市水投集团及其属下子公司)书面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
| 序号 | 企业名称 | 被拒绝投标的期限 |
| 1 | 广州市信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19.5.21至2020.5.20 |
| 2 | 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 | 2019.5.1至2020.5.1 |
| 3 | 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2019.5.1至2020.5.1 |
注:“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中未涉及的内容不作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依据。
4.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自
注: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上述时间内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4
5.5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办理进场和报名手续,否则后果自负。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6.1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专区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
(2)核对并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上传带有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替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并保存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电子评标系统。如果投标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6.2
潜在投标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有异议的,可以书面提出异议。如潜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可按相关规定进行投诉。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 招标人: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
| 地址:广州市临江大道501号猎德污水处理厂 | 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25楼 |
| 邮编: | 邮编:510060 |
| 联系人:杜工 | 联系人:李工、谢工 |
| 电话:020-38890467 | 电话:020-83546080、83546213 |
| 传真: | 传真:020-83568592 |
| 邮箱: | 邮箱:gmetb2@126.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