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潮河镇派出所办公楼工程,已由上级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日照市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潮河镇派出所办公楼工程位于五莲县潮河镇,招标内容为土建、装饰、安装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工程施工总承包,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须具有类似项目施工经验,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3.3、信用中国中被列入联合惩戒失信人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应具有相关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备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请于2019年8月15日至2019年8月19日【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到五莲县莲山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00元,售后不退。
4.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
4.3、拟派项目经理注册证、安全考核合格证原件,项目经理单位职工声明函(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4.4、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注: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携带上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备案。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山东电力招标采购网上发布上同时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日照市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五莲县潮河镇驻地
联系人:张西磊
联系方式:0633-5531090
2. 招标代理机构:五莲县莲山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五莲县人民路1037号盛世佳苑东商业街南首
联系人:杨善磊
电话:0633-2258617
2019年 8月 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