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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化工研究设计院处置的资产一批--办公设备

   日期:2019-08-15     浏览:0    
核心提示:1、本次处置的资产一批--办公设备项目,详见资产信息表、资产处置清单等。2、本次处置资产查看地点:自贡市
1、本次处置的资产一批--办公设备项目,详见资产信息表、资产处置清单等。
2、本次处置资产查看地点:自贡市自流井区郭街牛石山10号(市六中后门),看货联系人: 凌华斌,联系电话:13881429578。
3、该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延时报价期为120秒。加价幅度为:0.1万元。意向投资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其他事项 1.本网站项目信息同步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www.swuee.com)展示; 2.本网站披露的与竞价相关的“最小加价幅度”、“保留价”等参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一、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应当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西南联交[2019]41号)资产转让项目—其他项目受让方收费标准支付经纪代理服务费。同时受让方还需承担转让方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支付的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按西南联交[2019]41号文中资产转让项目对转让方收费标准方式一执行)。
二、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三、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 3 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四、付款期限:
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本次交易不接受联合受让。

重大事项披露 1、本次转让标的系自贡市化工研究设计院处置的资产一批,包括普通材料、贵重金属材料、库存商品(氯化钠、氯化钾、溴化钾单晶)、机器设备、办公设备等5个子资产包。本次处置标的不存在抵押、担保、等他项限制权利。
2、本次转让标的为四川建科中联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报告书(建科资评二字(2019)第046号)中部分资产,资产明细详见“资产信息表”及“资产处置清单”。 资产交割明细以“资产处置清单”为准,以实物现状交付。
3、本次转让标的以每个子资产包为单位按现场展示的状况及状态进行转让和交接,转让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质量、重量、规格、尺寸、完整、功能及性能等的任何担保,意向受让方在参与受让前必须充分了解转让标的的全部瑕疵,一旦成交,受让方不得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交接。
4、意向受让方前往标的现场查证标的物须事前与交易所联系,经交易所确认后,凭交易所《查看标的通知》前往现场查证,无交易所《查看标的通知》的,转让方有权拒绝查证;意向受让方到现场查证标的物现状后,须与转让方现场签订《标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待转让成交后,双方按此确认书的实物清单进行交割。意向受让方到现场查证标的的过程中,一切费用自理,并承担除转让方原因外,在查证现场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责任及财产损失。
5、交货方法:本次转让标的,由受让方自行到交易标的存放地提取,其中产生的标的装车、人工、包装、运输费等一切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仅配合受让方将物资吊装装车。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物资拆除、搬运、垃圾清理及管理费用自理。在进行转让标的拆卸、吊装、运输、现场清扫等过程中,安全、环保、治安、交通等事故(事件)及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乙方在进入甲方厂房时要遵守甲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7、本次资产交易中涉及的税、费由转、受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转受双方应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支付的经纪代理服务费,均由受让方全部承担。
8、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指定账户按成交价的10%交纳履约保证金,作为此次转让标的物拆卸、吊装、运输、现场清扫等的履约保证金;待受让方完成拆卸、吊装、运输、现场清扫等现场作业且无安全、环保、治安、交通等事故(事件),转受双方无争议后10个工作日内,转让方予以全额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9、受让成功,转让方收到交易价款和履约保证金后,且在收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交易鉴证书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易标的交接。
10、评估报告及其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及提醒等内容,详见评估报告书。
11、转让标的成功受让后,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20个工作日内,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以成交价(含税价格)向受让方普通增值税发票。
12、其他事项详见资产信息表、资产处置清单、评估报告书和《产权交易合同》等。

一、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保证金原则上应首先冲抵其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依据公告要求或合同等其他相关规定,转为交易价款或其他款项。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署交易合同,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2、交易合同生效后,投资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3、意向投资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本所损失的;
4、意向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5、意向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6、意向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7、意向投资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8、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9、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一个月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本所有权以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总额为限,并在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第一条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所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条第四产权(www.dscq.com)为本所指定的网上交易平台,意向方通过第四产权平台参与交易。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五条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过第四产权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六条本所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所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所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七条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八条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照第四产权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所指定账户为准)。意向方须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并按照提示正确填写识别码。若因意向方未填写识别码或识别码填报错误造成其无法及时参与交易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担责任。 非本人账户划转保证金的,意向方应当提供本所认可的代付相关证明材料。 第九条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条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将不予受理。 第十二条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三条本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通过第四产权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四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操作规则》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五条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六条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一)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方的,即视为交易成功; (二)公告期限届满后,若征集到2家及以上合格意向方的,本所按照公告和交易规则的要求,确认其中1家意向方符合签约条件的,即视为交易成功; (三)公告要求的其他应当视为交易成功的情形。 第十七条本所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八条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十九条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所。scggz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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