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名称:
项目代码:2017-440608-82-01-819153
二、招标单位: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
项目使用单位:广东职业技术学院
三、建设地点:佛山市高明区富湾大顶岗校区
四、项目概况:纺织服装公共实训中心,层数为5层,建筑面积为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按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施工图及相关资料,完成本项目施工任务及其他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工程量清单、招标图纸及有关资料说明等为准):纺织服装公共实训中心的土建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弱电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各专业工程及室外配套工程和业主指定的其他工程。
最高投标限价52,759,330.13元(大写:伍仟贰佰柒拾伍万玖仟叁佰叁拾元壹角叁分)。本项目实行双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及分部分项综合单价均不能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或分部分项综合单价限价(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和招标控制价公布函)。
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应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时,明确对项目负责人的数量要求。对于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的招标项目,应分别明确各专业对应的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的专业组成费用。
六、资金来源:实训楼建设资金来源为省属高校基本建设资金2000万元,其余通过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学校自筹资金解决。
注: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建筑业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
七、公告发布日期、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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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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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
②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建筑类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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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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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gzcc.gov.cn/gzcc/jszxbszy/201808/1f4f5b0b9b4146f4b6f7b5ab7bded53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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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资格审查方式:
十三、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十四、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
异议受理电话:020-83620865;
地址:广州市黄埔大道西108号
十七、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八、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
十九、 《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十、中标后,中标人须在项目所在地已办理企业备案。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二十一、管理要求:
(1)该项目承包人必须自营管理,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单位和个人挂靠、以包代管等行为。一旦发现承包人存在相关违约行为,发包人将按合同约定追究施工单位违约责任;同时将施工单位涉嫌违法违规情况报送省、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立案查处。
(2)承包人承诺在合同履行期间无条件接受、配合发包人委托第三方审计服务机构进行的项目技术、经济审计。在项目主体结构完工后、工程完工前,发包人将委托第三方审计服务机构进行一次项目技术、经济审计。发包人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3)承包人安排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过程中必须实际履行相应项目管理职责,不允许设置项目执行经理。项目第一次工地会议召开前
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
附件一: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1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完成工资支付,切实落实《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穗建规字〔
七、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八、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