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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钢集团广州刀剪厂养老照护项目(二期)招标公告

   日期:2019-08-16     浏览:0    
核心提示:广钢集团广州刀剪厂养老照护项目(二期)招标公告根据相关文件批准,并且本工程招标条件具备和资金落实到位

广钢集团广州刀剪厂养老照护项目(二期)

招标公告

 

根据相关文件批准,并且本工程招标条件具备和资金落实到位,广州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现对广钢集团广州刀剪厂养老照护项目(二期)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钢集团广州刀剪厂养老照护项目(二期)

二、招标单位:广州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黄工       联系电话:020-81540588 

招标代理机构: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杨、宋工        联系电话:  18929590458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监督电话:020-81540588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海珠区工业大道中293号   

四、项目概况:占地面积约1.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8000平方米。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招标;

2、招标内容:对原建筑为厂房和办公楼进行改造等。具体的以施工合同、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技术资料、补充说明等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为准。

3、招标规模:总占地面积约1.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8000平方米。

4、招标控制价:15802320.99元,其中: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及装修配套安装工程13359731.70元(占总造价84.54%);建筑机电安装工程2442589.29元(占总造价15.46%)。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七、报名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开标时间: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9年 8月  19 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9年 8月 23   日

报名时间:上午: 9:30-11:30 ,下午: 2:00-4:00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 9 月 9 日 14:00 ~2019年9 月 9日14:30

开标时间:2019年9月 9  日 14:30

注:(一)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提供(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原件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2)参加报名的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不用提供)原件各一份。(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二)招标文件费每套500元,由招标代理单位收取,售后不退。

(三)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投标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投标报名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1.投标报名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283号蓝宝大厦8楼801室;

2.递交投标文件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3号建设大厦G座4楼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2号会议室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①、②所述专业承包资质:

①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有效期内相应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②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等资质管理“放管服”改革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建规范〔2018〕7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信用良好建筑业企业直接核准专业承包资质和扩大承包工程范围的通知》(穗住建〔2019〕437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包括一级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延续注册成功的二级注册临时建造师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上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6、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7、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8、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附件一《投标人声明》。

9、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承接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十、资格确定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81540588

地址: 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1号

十二、本公告在电力招标采购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网站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标单位:广州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日   期:2019年8月 16  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广钢集团广州刀剪厂养老照护项目(二期)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遵守总承包企业在投标时向招标人作出的关于实名制管理的承诺,服从总承包企业对本公司的统一管理,并对我公司施工范围的实名制管理负直接责任,切实落实《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7〕4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17〕10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7〕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我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适用于有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施工专业承包招标项目)。

七、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八、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注: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 

 


发布编辑:sino-da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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