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地性质:三类工业用地(M3);容积率≥0.6;建筑系数≥30%;绿地率≤20%。。
其他规划条件,竞得人必须按照《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FT1#宗地规划条件》内容,严格执行。
工业用地30年
343万元
343万元
2018-FT8#
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4251.83平方米(6.4亩)
用地性质:三类工业用地(M3);容积率≥0.6;建筑系数≥30%;绿地率≤20%。。
其他规划条件,竞得人必须按照《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8-FT8#宗地规划条件》内容,严格执行。
工业用地30年
66万元
66万元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一)2019-FT1#
1.不设保留底价。
2.成交价款缴纳方式:竞得人必须于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
3.开竣工时间:竞得者必须在挂牌成交之日起365日内开工建设;开工后1095日内竣工全部工程。
4.宗地以现状地形提供,所产生的弃土、弃方、挡墙、放坡等各种工程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宗地内地面残留附着物的清场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宗地开发建设中的挡墙、支挡、放坡等工程措施不得超出用地范围。
5.宗地内的水、电、气及其设施与主管线接口,宗地地下管线、地下工程设施等的拆迁、搬迁、避让等工作,由竞得人自行联系协调各相关部门解决,费用自理。
6.宗地内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竞得人转产或转让用于发展商品住宅开发的,必须由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按规定程序出让;转产或转让用于其它开发的,按照相关政策文件规定执行。
7.竞得人应做好地块的地质勘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相关工作,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8.竞得人必须仔细阅读并认可《挂牌文件》中所有内容。按照《攀枝花市工业用地供应差别化管理的意见》,竞得人必须在土地成交后的 5 个工作日内与辖区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园区以外区域为项目主管部门)签订工业项目履约监管协议;凭履约监管协议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签订工业项目履约监管协议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缴纳土地成交价款;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得退还定金;已签出让合同不缴纳出让价款的,依法收回土地。
9.竞得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向我局提交《建设项目动工申报书》和《建设项目竣工申报书》,如竞得者不执行申报制度的,我局将向社会公示,纳入疑似闲置土地进行清理调查。
10.竞得人需按要求开展环评、安评、水保等工作,并严格落实相关条件。取得用地使用权的企业,应严格按照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有关环保手续。项目在建设期和运营期应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的要求,落实各项环境保护设施、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全面稳定达标排放,竞得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宗地内外各类管线施工。
11.该宗地的建设需按相关规定做好工棚搭建、排污、排土、降噪、降尘等措施,确保文明施工。因该宗地开发建设产生各种纠纷、矛盾等影响稳定的情形,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解决。该宗地施工过程中,造成的环境破坏,地质灾害以及周边既有建筑安全问题等,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12.项目建设必须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要求,不得新建限制类、淘汰类产业,不得新增钢铁产能项目及违背国家产业政策的工业项目,涉及危险化学品产业选址必须符合金沙江及主要支流的防护距离。
13.其它相关要求详见挂牌文件。
(二)2018-FT8#
1.本宗地不设保留底价。
2.成交价款缴纳方式:竞得人必须于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
3.开竣工时间:竞得者必须在挂牌成交之日起365日内开工建设;开工后1095日内竣工全部工程。
4.宗地以现状地形提供,所产生的弃土、弃方、挡墙、放坡等各种工程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宗地内地面残留附着物的清场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宗地开发建设中的挡墙、支挡、放坡等工程措施不得超出用地范围。
5.宗地内的水、电、气及其设施与主管线接口,宗地地下管线、地下工程设施等的拆迁、搬迁、避让等工作,由竞得人自行联系协调各相关部门解决,费用自理。宗地范围内的电力线路由钒钛园区管委会负责搬迁。
6.宗地内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竞得人转产或转让用于发展商品住宅开发的,必须由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按规定程序出让;转产或转让用于其它开发的,按照相关政策文件规定执行。
7.竞得人应做好地块的地质勘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相关工作,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8.竞得人必须仔细阅读并认可《挂牌文件》中所有内容。按照《攀枝花市工业用地供应差别化管理的意见》,竞得人必须在土地成交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辖区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园区以外区域为项目主管部门)签订工业项目履约监管协议;凭履约监管协议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签订工业项目履约监管协议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缴纳土地成交价款;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得退还定金;已签出让合同不缴纳出让价款的,依法收回土地。
9.竞得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向我局提交《建设项目动工申报书》和《建设项目竣工申报书》,如竞得者不执行申报制度的,我局将向社会公示,纳入疑似闲置土地进行清理调查。
10.竞得人需按要求开展环评、安评、水保等工作,并严格落实相关条件。取得用地使用权的企业,应严格按照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有关环保手续。项目在建设期和运营期应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的要求,落实各项环境保护设施、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全面稳定达标排放,竞得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宗地内外各类管线施工。
11.该宗地的建设需按相关规定做好工棚搭建、排污、排土、降噪、降尘等措施,确保文明施工。因该宗地开发建设产生各种纠纷、矛盾等影响稳定的情形,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解决。该宗地施工过程中,造成的环境破坏,地质灾害以及周边既有建筑安全问题等,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12.项目建设必须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要求,不得新建限制类、淘汰类产业,不得新增钢铁产能项目及违背国家产业政策的工业项目,涉及危险化学品产业选址必须符合金沙江及主要支流的防护距离。
13.其它相关要求详见挂牌文件。
三、竞买资格
(一)在本市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以及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http://gsxt.saic.gov.cn/)”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失信主体不具备竞买资格。
(二)满足挂牌文件中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三)竞买人在竞买报名时需提交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明文件。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挂牌文件的获取
1. 挂牌文件由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免费提供,竞买申请人可在获取时间内到我中心349室免费获取。
2.获取时间。
2019年8月27日9:00至2019年9月16日15:00期间。
法定工作日:
(1) 2019年8月27日至2019年9月12日期间9时-12时、13时30分至17时。
(2) 2019年9月16日9时-12时、13时30分至15时。
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不提供相关服务。
获取时间内到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349室)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向我中心提出书面竞买申请并缴纳竞买保证金。
六、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提交竞买申请资料的,经审查后将书面通知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宗地挂牌时间为:
2019年9月9日9时至2019年9月18日17时。
八、本次挂牌采用递交报价单的方式报价,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九、竞买保证金的缴纳:竞买人在报名时须按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指定的8个银行账户存入,账户由竞买人自行选择(具体见下表)。缴纳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16日15时。
各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如下:
账户名称: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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