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中宁县2019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宁县2019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已由
中宁发改审发[2019]21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中宁县环境保护局,建设资金来自
区级专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
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中宁县大战场镇、长山头农场、新堡镇、宁安镇、恩和镇、石空镇、余丁乡;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建设地点为中宁县大战场镇、长山头农场,恩和镇、宁安镇、新堡镇,主要建设内容为铺设污水管网、建设检查井及化粪池等。
二标段:建设地点为中宁县石空镇、余丁乡,主要建设内容为铺设污水管网、建设检查井及化粪池等。
注:投标人可针对本项目所有标段进行投标,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2.3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要求的所有内容。
2.4计划工期:本项目各标段计划工期均为4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由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的建造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外省投标企业须提供相应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宁检会【2011】3号文件规定,投标单位需提供公司所在地、市、县(区)检察机关出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外地投标企业提供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示的检查结果,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3.4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一)。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8月16日至2019年8月22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30 时至 5:30时(北京时间,下同), 登陆宁夏
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
4.2下载招标文件:填报投标人信息成功后,请于2019年8月16日至2019年8月22日,按系统提示下载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后,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持公司介绍信及下载招标文件信息截图到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领取图纸及技术标封皮(投标人若需要图纸则需自行支付图纸复印费用)。地址:宁夏中卫市中宁县新南街恒达公寓十三楼1408室。(如不按照代理公司统一封皮包封,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4.3接上面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投标保证金缴纳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从基本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4.4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锁办理业务咨询请
联系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
电话:4008600271按1号键。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热线:4009980000)
注:①投标人持CA锁按系统提示自动生成投标保证金账户,按系统提示进行缴纳;投标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开标截止前未到账不予认可;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以“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备案的基本户缴纳,否则投标无效。②请各投标人在本项目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变更、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③中标结果公示后,在公示期内若无针对预中标单位的高利贷借贷行为举报投诉,按程序办理中标手续;如有针对预中标单位的高利贷借贷行为的举报投诉,经核实后取消中标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2019年9月9日09:00分;地点为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卫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宁县环境保护局
地 址:
中宁县城团结路
联 系 人:
杨生军
电 话:
13739529667
招标代理机构:
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
中宁县新南街恒达公寓楼13楼1408室
联 系 人:
魏娇
电 话:
13409574845 0955-5034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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