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发电  电厂  电网  铁路  核电  内蒙古  山东  风电  消防  辅机 

大连理工大学纯电动客车租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

   日期:2019-08-17     浏览:0    
核心提示: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大连理工大学纯电动客车租赁服务项目品目服务/租赁服务(不带操作员)/车辆及其他运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大连理工大学纯电动客车租赁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租赁服务(不带操作员)/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采购单位大连理工大学
行政区域大连市公告时间2019年08月17日 06:3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9年08月19日 08:00至2019年08月23日 17:00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大连理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大连市高新园区软件园路80号科技园大厦601室)。
开标时间2019年09月10日 09:00
开标地点大连理工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414室(大连市甘井子区凌工路2号,大连理工大学国际会议中心(科技园C座))。
预算金额¥27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学、孔磬杰
项目联系电话0411-39700127/126
采购单位大连理工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大连理工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409室(大连市甘井子区凌工路2号,大连理工大学国际会议中心科技园大厦C座)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蕾 0411-84709969
代理机构名称大连理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大连市高新园区软件园路80号科技园大厦6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学、孔磬杰 0411-39700127/126

  大连理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连理工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大连理工大学纯电动客车租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大连理工大学纯电动客车租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DUTCHZ-201943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学、孔磬杰

项目联系电话:0411-39700127/12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大连理工大学

地址:大连理工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409室(大连市甘井子区凌工路2号,大连理工大学国际会议中心科技园大厦C座)

联系方式:李蕾 0411-8470996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大连理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学、孔磬杰 0411-39700127/126

代理机构地址: 大连市高新园区软件园路80号科技园大厦601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大连理工大学开发区校区距主校区41公里,为便利师生往返主校区及开发区校区交通,拟租用44座以上纯电动客车6辆。租赁期暂定三年。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三年预算金额为270万元人民币(每年90万元),以36个整月共三年的服务期限进行报价,并按照实际发生服务天数据实结算,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不予接受。

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及试运行,并提供三年的服务。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7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8月19日 08:00至2019年08月23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大连理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大连市高新园区软件园路80号科技园大厦601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至大连理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9月10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9月10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大连理工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414室(大连市甘井子区凌工路2号,大连理工大学国际会议中心(科技园C座))。

七、其它补充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以下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cc
 
 
扫一扫快速入网
 
更多>同类招标

最新资讯
最新行情
网站首页  |  授权书  |  认证审核  |  银行汇款  |  信用评价  |  服务说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银行汇款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京ICP备12017752号-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