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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南学院引进人才及青年教师公租房建设EPC(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9-08-19     浏览:0    
核心提示:湘南学院引进人才及青年教师公租房建设EPC(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湘南学

湘南学院引进人才及青年教师公租房建设EPC(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湘南学院引进人才及青年教师公租房建设EPC(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湘发改社会〔2018〕71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和政府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湘南学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红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总承包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湘南学院引进人才及青年教师公租房建设EPC(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

2.2  建设地点:郴州市湘南学院王仙校区院内

2.3  招标控制价:¥2781.94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2628.50万元;施工图设计费16万元;基本预备费137.44万元)。最终结算以湖南省财政厅评审中心的最终结算报告为准。

2.4  建设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11659平方米。包括公租房共196套及室外配套工程(道路、土石方、挡土墙、广场、停车位、绿化、室外给排水、室外电气、化粪池)。

2.5  工期:36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40天(含图审);施工工期:320天。

2.6  质量要求:设计技术成果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设计要点、《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中施工图设计的深度要求,且最终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工程施工质量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达到现行国家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设备及材料采购部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2.7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规定进行保修及建设部2000年80号令执行。

2.8  招标范围:包括(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建筑安装工程及建安材料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直至项目竣工验收等工作内容(工程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范围为准),向业主办理移交手续,移交合格的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或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如施工和设计单位都是省外企业需同时提供;

3.2资质要求:

(1)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拟任的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拟任本次投标的施工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须满足湘建建[2015]57号文件标准。项目部所有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正式员工,须提供近六个月(2019年1月至2019年6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网上查询网页打印版为依据。

(2)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拟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项目部所有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正式员工,须提供近六个月(2019年1月至2019年6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网上查询网页打印版为依据。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1如投标人不能同时满足上述要求,可组成不超过2个法人单位的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拟任项目负责人(且为主体单位在职人员),并授权其负责该项目整个招投标过程中的协调工作。

3.3.2联合体需提供联合投标协议,明确各方分工。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3.4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子母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第3.4项规定“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投标。

4. 评标办法

4.1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4.2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9年9月18日下午17 时00分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9年8月19日起(北京时间,下同)自行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czggzy.czs.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补遗公告、澄清答疑、初步设计文件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初步设计文件等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在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缴纳。

6.3因本次招标项目采取的是“综合评估法”,技术标实行暗标,编制技术标(暗标)相关资料统一由代理机构提供,请潜在投标人于2019年8月23日17:00前到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431室无计名获取暗标制作材料,逾期不受理。

7.澄清答疑

澄清答疑、补遗采用网上澄清答疑和网上补遗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补遗均采用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czggzy.czs.gov.cn)和《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上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9月19日9时30分,地点为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郴州市国际会展中心附近)3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72室第开标室。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 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如联合体投标,要求联合体牵头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czggzy.czs.gov.cn)和《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同时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郴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5-2161229。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湘南学院

联 系 人:陈宣吟

电    话:0735-2653222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红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郴州市北湖区骆仙路燕泉福邸二单元17楼

联系人:黄科、朱易、赵林香

电话:0735-8187771/18711621413

邮箱:52768127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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