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吕梁北高速公路分公司的委托,对太佳高速K98+000-K106+000段行车道路面病害处治工程组织谈判采购活动,该项目已由中共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吕梁北高速公路分公司委员会批准,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2.项目概况与范围
2.1项目概况:太佳高速公路(吕梁段)东起岚县梁家庄乡郭家庄村,与太佳高速公路太原段相接,经岚县梁家庄,方山开府、马坊、焦家峪,临县万安里、东柏村、梁家会、雷家碛、兔坂镇、西至临县克虎镇高家湾村,通过黄河特大桥与陕西省榆佳高速公路相连,全长119.114公里。太佳高速公路(吕梁段)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米,通车运营已达9年,随着交通量的持续增长,存在路面开裂、网裂、坑槽、沉陷、唧浆等病害,为提高路面使用性能、延长路面使用寿命,现对K98+000-K106+000段路面病害进行就地热再生处治施工。
2.2预算金额:3143138元
2.3项目编号:HC-SXZB-2019G052
2.4建设地点:太佳高速K98+000-K106+000段;
2.5标段划分:本次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6采购范围:太佳高速K98+000-K106+000段施工图纸范围内路面及其他附属工程的就地热再生处治施工;
2.7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山西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准的公路养护工程二类甲级从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须提供自有或租赁预加热机、再生机)、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同时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或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近5年完成过1项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项目(通过交工或竣工验收);
(2)项目总工资格要求: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建设主管部门或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5年完成过1项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项目(通过交工或竣工验收);
3.3供应商近5年(2014年8月至今)至少完成过2项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项目(通过交工或竣工验收);
3.4供应商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近三年(2016年8月至响应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3.5供应商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报价,否则其报价均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任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6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施工企业,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19年8月19日至2019年8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购买采购文件。
4.2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的资料:
(1)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企业资质证书;
(5)安全生产许可证;
(6)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7)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8)拟任项目总工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9)业绩证明材料(以同一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协议书)、交工或竣工验收证明);
(10)自有或租赁预加热机、再生机的证明资料(采购发票或租赁协议,提供租赁协议的供应商还需附出租方采购发票)
(11)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查询结果截图;
(12)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截图;
以上所有资料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复印件1套。
4.3采购文件售价:800元/套,售后不退。
4.4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5.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5.1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8月2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5.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山西太航宾馆西楼五层会议室(太原市小店区亲贤北街28号);
5.3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人代表出席。
5.4采购人不组织工程现场勘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公告发布媒体:本公告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吕梁北高速公路分公司
地 址:吕梁市方山县积翠乡南虎滩村方山收费站院内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58-6029016
采购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点: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学府产业园区科技街1号(北美晶域蓝湾A座1单元10层)
联 系 人:成先生、郝女士
联系电话:0351-7213377
邮 箱:hcsxfgs@126.com
监督部门: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0351-7876392
监督部门: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吕梁北高速公路分公司纪检监察室
地 址:吕梁市方山县积翠乡南虎滩村方山收费站院内
联系电话:0358-60767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