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山东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业务外包(技术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国网山东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国网山东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业务外包(技术服务)项目”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国网山东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业务外包(技术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sdygzbgw20190812
三、招标范围: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单包或全部标包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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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数量 |
单位 |
服务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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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山东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业务外包(技术服务)项目 |
招标单位提供工作场所、机具设备、工器具(含劳保用品)、办公用品等,由供应单位安排相关人员按照采购单位的要求,负责完成指定工作任务 |
1 |
宗 |
一周年 |
具体服务不局限于上述需求一览表。应包括上述服务相关延伸服务及产品,类似升级服务及相关产品。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专用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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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采购方式 |
厂商 要求 |
认证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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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山东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业务外包(技术服务)项目 |
公开招标 |
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 |
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
4.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
(2)应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4)本招标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的投标以及其他任何分包行为的投标。
(5)提供的同类产品在招标当年度未因质量问题被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等机构通报。
(6)在国内招投标活动、销售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按照公司投标人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规定,未存在因不良行为导致本批次暂停、取消或永久取消中标资格的。
(7)投标人不得选配山东省电力公司《关于投标人不良行为处理的通报》中正在接受暂停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的制造商或外购外协投标人或代理(集成服务)原厂商的相应处理范围内的产品。
(8)对于接受代理商应答的标段,代理应答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a.代理商及应答产品资质业绩应满足“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b.制造商及应答产品资质业绩应满足“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应复印清晰、可辨认且不得遮盖、涂抹,否则视为无效。
五、报名时间
(1)时间:2019年8月14日-2019年8月18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
(2)地点: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1号楼东13层B4区)。
(3)获取方式:需携带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行许可证、资质文件、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
五、联系方式
(1)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
(2)联系人:王双
(4)联系电话:0531-86989369 15666963186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在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电力招标采购网上同步发布。
2019年8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