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信息中心2019年下半年IT备品备件及材料框架采购项目澄清函(一)
0002200000050411CQ001号
致各投标单位:
根据项目采购实际情况,现对以下内容做出澄清:
一、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初评要素表第三点防止围标、串标、关联交易内容变更如下:
原文表述
现更改为
3.1 国内产品由代理商投标或由代理商签订合同。
3.2 未按要求提供关联企业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3.3 属于联合体投标的。
3.4 控股与被控股单位同时参加同一包投标。
3.5 管理与被管理单位同时参加同一包投标。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同时参加同一包投标
3.1 未按要求提供关联企业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3.2 属于联合体投标的。
3.3 控股与被控股单位同时参加同一包投标。
3.4 管理与被管理单位同时参加同一包投标。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同时参加同一包投标
二、商务、技术投标文件附件
1、商务投标文件附件(十二)设备制造商承诺书可不提供;
2、技术投标文件附件(六)技术支持方意向性承诺函可不提供。
请各投标单位按澄清函内容执行!
特此函达!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_______________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1日
s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