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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永县兰溪瑶族乡学校食堂综合楼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19-08-22     浏览:0    
核心提示:江永县兰溪瑶族乡学校食堂综合楼工程招标公告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江永县兰溪瑶族乡学校食堂综合楼工程已由江

江永县兰溪瑶族乡学校食堂综合楼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永县兰溪瑶族乡学校食堂综合楼工程已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永发改许准字[2019]3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义务均衡发展资金。招标人为江永县兰溪瑶族乡学校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曦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江永县兰溪瑶族乡学校食堂综合楼工程

2.2  建设地点:江永县兰溪瑶族乡学校校园内;

2.3  规    模:江永县兰溪瑶族乡学校食堂综合楼,总建筑面积3530平方米,总投资约431万元

2.4  工期要求: 180天(日历日)。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规定执行。

2.7  招标范围:土建工程、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  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其中质量员职责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但必须提供相应的岗位证书)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证件要求在有效期内,且能在湖南建设人力资源网及相关网上查询真伪,不能网上查询真伪需提供证件核发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原件。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房建和市政公用行业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

3.6不接受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

3.7 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投标单位性质属企业的,投标时,须提供20191月1日以后连续6个月(含投标截止当月)的养老保险证明由投标单位为关键岗位人员购买了劳动保障部门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同时提供劳动保障部门网站的查询网址、户名和密码询标后查询结果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按废标处理:①没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交纳养老保险的;②按提供的养老保险查询网址和密码无法查询的;③查询结果显示不是投标单位的。投标单位性质属事业的,投标时,关键岗位人员必须同时提供:2019年1月1日以后连续6个月(含投标截止当月)由投标单位为其购买了劳动保障部门的养老保险发票原件(或由投标单位养老保险主管部门出具已购买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投标文件中附相应复印件),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8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政府部门网站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以承诺函形式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各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投标人首次登陆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否则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6.3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6.4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将疑问或异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广东曦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GDXDCS@163.com)发送后请电话联系,过期不予受理。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或异议,招标人作出的答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925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永州市冷水滩逸云路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必须由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无效。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746-5751716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永县兰溪瑶族乡学校

联 系 人:廖先生

电    话:13762970361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曦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彭先生

电    话:15367546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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