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兵团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项目部分附属设施已经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采购管理处以0007836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兵团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项目部分附属设施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采购管理处立项批复投资额为200.00万元;本次招标额为198.52万元。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兵团第十二师五一农场
2.工程规模:地下室车库自流平环氧胶泥地面、天棚墙面乳胶漆及车位设施、室外石材地面及雨棚、车道玻璃雨棚及周边石材干挂
3.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1. 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 2.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及等级: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疆外企业需要提供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信息登记》且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疆外企业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备案登记人员。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08月29日 20时00分
2.投标报名地点: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疆乌鲁木齐市新民路200号创天大厦负一楼开标四厅)
注:投标单位报名须办理CA数字证书和法人证书,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开展网上报名业务。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19年08月23日至2019年09月11日,每日上午10:00至13:00,下午16:00至19:00
2.领取方式:(1)投标人须在新疆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注册单位信息; (2)信息审核通过后根据网站提示进行网上报名; (3)在线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具体注册事宜详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xjbt.gov.cn/)通知公告《关于兵团集中采购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主体注册入库审核流程的通知》、《关于开展兵团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主体注册的通知》、《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6)请投标人在兵团公共资源信息网下载中心下载《兵团建筑工程投标文件制作手册--投标单位》,按照要求安装软件查看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需使用新点造价软件制作,具体请与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技术人员联系,电话:400-998-0000。 (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将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请投标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后关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八、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