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内容及规模
交替年产2.5万吨丙氨酸、缬氨酸,其中L-丙氨酸年产1.5万吨,L-缬氨酸年产1万吨
项目简介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对巴彦淖尔华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交替年产2.5万吨丙氨酸、缬氨酸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巴彦淖尔华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交替年产2.5万吨丙氨酸、缬氨酸项目
占地面积:118836.61m2,合178.25亩
建设规模:交替年产2.5万吨丙氨酸、缬氨酸,其中L-丙氨酸年产1.5万吨,L-缬氨酸年产1万吨
建设单位:巴彦淖尔华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项目拟建于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杭后工业园区,项目区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07°6’15.75",北纬40°54’31.65"。项目区东侧为园区空地和内蒙古河套包装有限责任公司,南侧为园区道路、隔路为内蒙古隆鑫科技包装有限责任公司,西侧为内蒙古米真绒毛纺织有限责任公司,北侧为园区道路、隔路为园区空地
项目投资:40014.6万元
工作制度:年工作300天,生产实行四班三运转,每班8小时工作制
劳动定员:项目劳动定员180人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巴彦淖尔华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唐思青
联系电话:18630335208邮箱:158400223@qq.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
评价机构:内蒙古巴彦淖尔洁宇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录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网络链接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完成后按本公示所列提交方式提交本公司。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来访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巴彦淖尔华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巴彦淖尔华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交替年产2.5万吨丙氨酸、缬氨酸项目
占地面积:118836.61m2,合178.25亩
建设规模:交替年产2.5万吨丙氨酸、缬氨酸,其中L-丙氨酸年产1.5万吨,L-缬氨酸年产1万吨
建设单位:巴彦淖尔华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项目拟建于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杭后工业园区,项目区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07°6’15.75",北纬40°54’31.65"。项目区东侧为园区空地和内蒙古河套包装有限责任公司,南侧为园区道路、隔路为内蒙古隆鑫科技包装有限责任公司,西侧为内蒙古米真绒毛纺织有限责任公司,北侧为园区道路、隔路为园区空地
项目投资:40014.6万元
工作制度:年工作300天,生产实行四班三运转,每班8小时工作制
劳动定员:项目劳动定员180人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巴彦淖尔华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唐思青
联系电话:18630335208邮箱:158400223@qq.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
评价机构:内蒙古巴彦淖尔洁宇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录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网络链接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完成后按本公示所列提交方式提交本公司。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来访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巴彦淖尔华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