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汕尾陆丰至深圳龙岗段改扩建工程 (K71+650~K146+517.590段)土建工程施工招标已由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粤发改交通函〔2018〕783号 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以 批准,项目业主为 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35%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深汕西分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汕尾陆丰至深圳龙岗段改扩建项目深圳惠州段(K71+650~K146+517.590)是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G15)的组成部分,本次招标路线起点位于惠州市惠东县吉隆镇,经惠东稔山镇、白花镇,惠阳区沙田镇、淡水街道、秋长街道,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止于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同乐村,接正在改扩建的惠盐高速,改扩建工程路线长度74.868km。采用双向8车道,路基宽度42m,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设计速度K71+650~K120+900段为120km/h,K120+900~ K146+517.590段为100km/h,扩建采用两侧加宽拼接为主,单侧加宽拼接及分离扩建为辅的扩建方式进行,并对既有公路改造(含旧桥加固维修和原有路面进行大修加固处理)。主线范围桥梁长9151.65m/126座,其中特大桥3639.2/2座,大桥2218.61m/13座,中桥1851.14m/36座,小桥1442.82m/75座,涵洞261道,通道45道,分离式立交桥(天桥)拆除重建3座,新增4座。改扩建吉隆、新村枢纽、白云、凌坑枢纽、沙田、淡水东、淡水、坑梓8处互通立交,新建惠阳西、环大亚湾新区2处互通立交,改建沙田服务区1处,新建稔山停车区1处。
项目工程管理机构为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深汕西分公司扩建管理处,工程地点位于广东省深圳市、惠州市。
本次招标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涵、绿化、交通安全设施及附属区房建工程的施工。
A类工期为30个月;G类预计工期为36个月。
2.2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分 2 个标类 5 个合同段。具体见附件1。
normalTable border=0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style='border-collapse:collapse;mso-yfti-tbllook:1184;mso-padding-alt:0pt 5.4pt 0pt 5.4pt'> | 标段类别 | 标段 | 起讫桩号 | 长度(KM) | 主要工程项目 | 对投标人资质要求 | 备注 |
| A类路基桥涵工程 | TJ3 | K103+900~K114+800 | 10.9 | 1.环大亚湾互通;2.标段范围内路基、桥涵(不含梁板预制)等工程。 | 参照附录1 | 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至附录7详见附件2 |
| | TJ4 | K91+940~K103+900 | 11.96 | 1.凌坑互通、白云互通; 2.标段范围内路基、桥涵(不含梁板预制)等工程。 | | |
| G类路面工程 | TJ1 | K126+367.075~K146+517.59 | 20.151 | 1.坑梓互通、惠阳西、淡水互通; 2.主要桥梁:淡水高架桥、坪山特大桥。 3.标段范围内路基、桥涵、路面、交安、绿化、房建等工程。 4.代建深圳市坪山区新环沙市政路2.233km。 | 参照附录1 | 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至附录7详见附件2 |
| | TJ2 | K114+800~K126+367.075 | 11.567 | 1.淡水东、沙田互通; 2.K114+800~K126+367.075桩号范围内路基、桥涵工程; 3.K103+900~K126+367.075桩号范围内路面、交安、绿化、房建、预制梁板等工程。 | | |
| | TJ5 | K71+650~K91+940 | 20.29 | 1.新村互通、吉隆互通; 2.桩号K71+650~K91+940范围内路基、桥涵等工程; 桩号K71+650~K103+900范围内路面、交安、绿化、房建、预制梁板等工程。 | | |
注:具体工程数量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上述第2.2款表中所列相应 资质, 具有类似工程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在本次土建工程施工招标中,被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评为AA、A级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信用等级类别应与招标相应的标段类别对应),最多可对其中的 2 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中 1 个标段。其余投标人最多可对其中的 1个标段进行投标(本款所指的信用等级为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年度发布的信用等级,报名阶段无需承诺是否存在此次投标工程中使用)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①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②、管理关系③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注: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②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
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年08月21日 至 2019年08月27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陆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 交易平台选择对应标段进行报名。
4.2 招标文件每套收取费用 1,000 元,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收取费用 1,000 元,售后不退(同一投标人在本次招标中只收取一次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不分标段收取)。
4.3投标人须将缴费证明资料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费用缴纳方式为电汇或转账,由技术支持单位收取,须用单位账户转账,转账备注中写明项目名称。技术支持单位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开户名称: 广州穗路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大石新浦支行
账 号: 3602054209200320990
技术支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苏工020-39185477
招标文件费用缴纳方式为电汇或转账(须在备注中写明单位名称及项目简称),招标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开户名称: 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深汕西分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惠州惠阳支行
账 号: 44050171715100000358
财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李先生(0752-3759974-4011)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及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年09月16日 10时00分 。
投标电子文件统一采用网络上传的方式,投标人于2019年 8 月 28 日0:00时至2019年 9 月 16 日10时0分将电子文件完整上传。递交投标文件纸质文件截止时间为2019年 9 月 16 日10时0分,投标人应于2019年 9 月 16 日9时0分至2019年 9 月 16 日10时0分将投标文件纸质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应的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见交易中心大厅公告(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上发布。如公告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公告为准。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如某个标段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家时,招标人依法有权选择以下任一方式:(1)在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网站发布公告延长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投标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进行报名;(2)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不再招标。
7.联系方式
normalTable border=0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style='border-collapse:collapse;mso-yfti-tbllook:1184;mso-padding-alt:0pt 5.4pt 0pt 5.4pt'> | 招 标 人: 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深汕西分公司 地 址: 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沙田镇沙田收费站扩建办公室 邮 编: 516269 电子邮箱: ssxgkjzb@qq.com 联 系 人: 韩先生,朱先生 电 话: 13332895434,18200883627 传 真: | |
2019年08月20日
附件1:标段的划分及主要工程项目情况
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至附录7
附件3:评标办法
以上附件可从发布公告的网站媒介上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