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高新区新智科技园整体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赣建抚高新招字[2019]第 G 14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抚州高新区新智科技园整体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抚高新经审批【2019】2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约3100万元,招标人为抚州高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 抚州高新区新智科技园整体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2工程建设地点: 抚州市高新区新智科技园。
2.3项目总投资: 项目投资估算价约3100万元。
2.4建设内容和规模: 新智科技园内公共绿化、建筑外墙、道路停车位、水电管网等设施设备进行整体提升改造,包括外立面改造约36700平方米,景观改造约44200平方米以及各类配套工程所有施工图纸上的项目。
2.5本工程工期要求:90日历天,以监理下发的开工令计算工期。
2.6质量要求: 设计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招标范围: 新智科技园内公共绿化、建筑外墙、道路停车位、水电管网等设施设备进行整体提升改造以及各类配套工程等所有施工图纸上的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要求独立投标人或投标人联合体同时具备)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或联合体全体成员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资质:
①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
②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需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投标人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①工程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工程总负责人可由工程施工负责人兼任;
②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③工程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建筑工程),且投标时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一经确定不得更换;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合格证;
④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⑤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施工管理人员要求:八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及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合格证(安全员)。
3.2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递交投标保证金凭证或保函证明。
投标保证金金额:62万元(以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到账凭证为准)。
②开标时,投标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所有成员)为外埠来赣单位应根据赣建办(2017)14号文《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规定办理进赣备案并通过审核。开标时外埠来赣单位须提供真实、有效的可以充分证明备案成功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且需加盖公章,无法查询或确认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③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派本项目总负责人。
④投标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含设计、施工)有不良记录在处罚期内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需开标现场出示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含两家)。(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web.jiangxi.gov.cn/web/)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为 32 日,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 9 月 24日 9:30 时整,地点为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抚州市城市规划展示中心四楼)。
6.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新法制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抚州高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金正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抚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钟岭大道266号 联 系 地址:抚州市财富广场
联系人: 陈先生 联 系 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13767655686 联系电话: 139794968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