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衡山县部份中小学“校园超市”经营权公开招标项目招标文件中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原文为“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因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收款单位缴纳管理费用比例不少于经营额度的15%,投标人以此为投标下限进行报价,最终比例以中标价为准”。因此将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修改为“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高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方案得分高的优先”。
其他事项均不变!
湖南鑫淼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