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保利壹号公馆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如下。
一、工程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保利壹号公馆EPC项目
2.建设地点:东至老九星公路,南至规划公交首末站和绿地,西至规划道路,北至浔城明珠小区。
3.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05162.37㎡。
4.工期要求:计划2019年9月25日开工,2021年12月31日完工。
5.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全过程的工程总承包。
二、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履约能力的企业法人资格,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不同时具备以上资质的,可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具备施工资质的为联合体牵头人;
3.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近五年(2014年8月-2019年7月)至少建设过一个建筑面积不少于8万平方米的施工业绩;
4.拟派本项目的主持设计师应具备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资格,施工项目经理应具备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资格。
三、投标须知
1.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资格后审,纸质开评标方式。投标人凭本企业CA证书锁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本项目的招标公告、资审和招标文件、图纸、答疑及补充文件等。
2.外埠来赣设计、施工单位还应在开标前按照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号)文相关规定执行,施工企业需办理单项备案手续,均需提供查询页面的打印页并加盖公章。
3.业绩证明需提供以下所有材料原件(采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业绩材料):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告知书)和施工合同(2018年8月3日后项目不需备案)、竣工验收备案表(或专业工程的竣工验收报告)。
4.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拟派项目组织机构主要管理人员[主持设计师、项目经理(建造师)、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在投标企业2018年7月以后,不少于6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招标代理机构:九江浔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792-8899188 13970248218
招标监督机构:九江市濂溪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