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日照高新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园供气站及管网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日照港通城市建设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社会资本金和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社会资本金90%,财政资金 10%,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邀请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建供汽站及管网工程,项目用地面积20亩,建筑面积6375平方米,规划建设3台40t/h燃气锅炉(两用一备),分别铺设DN200~ DN600管道,建设1#调度楼、2#锅炉房及内部场地,项目为园区供工业蒸汽。
2.2、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高新区。
2.3、招标范围:施工全过程监理。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计划工期:270日历天。
2.6、计划投资额:9900万元。
2.7、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师资格且有3年以上工程监理工作经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能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以下均为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019年08月28日至2019年09月03日,每天8:30至11:30、14:30至17:30。
2.获取地点:山东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
3.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提供邮寄服务。
4.投标人授权代表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代理机构出具以下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代理机构留存)进行报名审核(报名审核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招标文件购买手续(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4.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的亲笔签字或盖章、单位公章并附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社保证明原件;
4.2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原件、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原件及社保证明;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9月17日09时30分,地点为山东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太公岛二路南侧阳光佳日小区北侧)会议室。
5.2现场纸质投标文件和光盘递交:地点为山东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太公岛二路南侧阳光佳日小区北侧)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邀请公告同时在山东省电力招标采购网、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日照港通城市建设运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日照高新区高新七路 地 址:山海天太公岛二路阳光佳日北沿街
邮 编:276800 邮 编:276800
联 系 人:缪立飞 联 系 人:潘丽伟
电 话:18036182000电 话:0633-2222582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rzzhengfang@163.com
网 址:网 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