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海峡都市报》开设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专栏服务类采购项目政府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者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特邀请下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特定合同包的协商。现将本项目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项目编号:[3500]BYZB[DY]2019005-1
2、项目名称:《海峡都市报》开设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专栏服务类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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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rmal align=center>合同包 |
normal align=center>品目号 |
normal align=center>采购标的 |
normal align=center>数量 |
normal align=center>品目号预算 |
normal align=center>允许进口 |
normal align=center>合同包预算 |
normal align=center>协商保证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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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rmal align=center>1 |
normal align=center> |
normal align=center>500000 |
normal align=center>10000 | |||||||||
4、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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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rmal align=center>合同包 |
normal align=center>计划名称 |
normal align=center>供应商名称 |
normal align=center>供应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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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rmal align=center>包1 |
normal align=center>《海峡都市报》开设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专栏 |
normal align=center>海峡都市报社 |
normal align=center>华林路84号 |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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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细 |
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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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要求提供的“财务状况报告(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可以不提供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其他有关财务状况报告对供应商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相关描述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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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
本项目无要求 |
5.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协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
6、采购文件的获取:由采购方在发出本邀请函的同时提供给被邀请供应商。
7、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9-08-27 16:38;报名截止时间:2019-09-01 19:00。
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提交响应文件地点:2019-09-02 09: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连江北路与化工路交叉处二环泰禾广场3号楼707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协商时间及协商地点:2019-09-02 09:30,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连江北路与化工路交叉处二环泰禾广场3号楼707
10、以上如有变更,采购方会通过更正公告通知被邀请供应商,请供应商关注。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建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联系人姓名:刘君华
地址:福州市杨桥中路120号
联系方法:15080016556
代理机构: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陈丽清、罗娴静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连江北路与化工路交叉处二环泰禾广场3号楼702
联系方法:0591-87820216/87957873/87872110-803
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08-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