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雅中学周边道路工程第三方检测监测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雅中学周边道路工程第三方检测监测已由花发改基[2019]3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花都区地方公路管理总站(广州市花都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广州市花都区地方公路管理总站(广州市花都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三方检测监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广雅中学周边道路工程第三方检测监测
2.2建设地点:广州市花都区 。
2.3招标规模:本工程位于花都区新雅街,包含三条道路(邝村东路、三向东路、曙光路),总长度为1369.94m,均为城市次干道。其中,邝村东路,起点南接雅瑶中路,终点接三向东路,为南北走向,全长340.34m,规划红线宽度为30m。三向东路为城市次干道,起点接邝村东路,终点接雅瑶中学最西面规划红线,为东西走向,全长690.77m,规划红线宽度为30m。曙光路为城市次干道,起点接雅瑶中路,终点接雅瑶中路,为南北走向,全长338.83m,规划红线宽度为40m。工程基坑最大开挖深度约为5.5米,基坑工程安全等级为二级。项目总投资约7378.796755万元,建安费6149.4014万元。
2.4招标范围: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项目编号:JG2019-4711
2.5招标内容:
2.5.1第三方检测服务主要包括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部门要求的,由业主指定的具有质量监控作用的材料检测(包含简易土工试验、沥青试验等)、地基基础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路基路面施工质量检测、室内土工试验、市政道路排水工程检测等项目,以及为工程验收提供依据的所需检测项目。
2.5.2第三方监测服务主要包括建设工程主管部门、监督部门要求的,由业主公开招标选定的具有质量监控作用的基坑监测:水平位移、沉降、地下水位、深层水平位移等主要内容;高支模监测:水平位移、模板沉降、立杆压力等主要内容,以及为工程验收提供依据的所需监测项目服务。
2.5.3服务范围除以上工程检测(监测)、试验工作外,还包括但不限于:①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检测(监测)方案,并确保检测(监测)方案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及通过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的审批,同时负责协调相关工作,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监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②在进行检测(监测)服务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监理、设计、咨询等相关单位及建设协调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协调,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费用。最终费用经财政部门评审后,若费用高于合同价的按合同价执行,低于合同价的按评审价执行。
2.6服务周期从中标单位进场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进场日期以发包人通知时间为准。
2.7最高投标限价:122.988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覆盖: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4投标人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证(CMA)证书,认证项目应涵盖: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等。如投标人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检测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5 投标人具有以下①、②、③之一资质:
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②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或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分项)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或以上资质。
3.6投标人必须是“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网联网检测企业名单”中的企业。
3.7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3.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各方均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并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注:1、 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2、 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由各方均盖章外,投标文件其他内容中的“投标人或投标单位”须出现各成员单位名称及盖章的,可由主办方(联合体牵头单位)盖章。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即:如控股单位先投标则被控股单位不得投标,如被控股单位先投标则控股单位不得投标。
3.9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公告发布、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
发布招标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 2019年8月28日00时00分
发布招标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2019年9月18日10时3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年8月28日00时00分至2019年9月18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视为送达给投标人。
4.3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1)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2)从发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9月18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5.1.1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专区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
(2)核对并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上传带有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替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并保存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电子评标系统。如果投标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5.2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光盘(备用)递交时间:2019年9月18日10时15分至2019年9月18日10时30分;开标时间:2019年9月18日10时3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花都交易部) 综合会议室1(广州市花都区玫瑰路10号滨晖大厦首层至二层)。(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3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截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5.4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资格确定方式: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和电力招标采购网(网址:http://www.dlztb.com/)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8.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花都区地方公路管理总站
(广州市花都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中心)
异议受理人:李工
异议受理电话:020-36807776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紫薇路23号。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花都区地方公路管理总站(广州市花都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紫薇路23号
联系人:李工
电话:020-36807776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广卫路四号十八楼
联系人:吴工
电话:020-61101333-1866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地 址:花都区公益路39号
投诉电话:020-36897092
2019年8月28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广州市花都区地方公路管理总站(广州市花都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中心)及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本公司就参加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相关管理规定。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二: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投标项目名称:。
致:(招标人单位名称)
我方决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以上项目的投标,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递交投标文件,以及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投标牵头人(主办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联合体成员:(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