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华县水口镇新址移民安置点居民区房屋后向及侧向绿化工程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农经(2012)1902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招标人为江华瑶族自治县水口镇 ,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江华县水口镇新址移民安置点居民区房屋后向及侧向绿化工程项目;
2.2 建设地点:江华县水口新镇移民安置点;
2.3 规 模:栽植树木,铺植花灌地被,修建混凝土路面及压花路面,修建停车位,修建挡土墙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施工图,建安工程造价为人民币8108318.03元;
2.4 工 期:3个月;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2.7 招标范围:江华县水口镇新址移民安置点居民区房屋后向及侧向绿化工程项目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9 缺陷责任期: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包括园林绿化施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取得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查询官方网站网址,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5 投标申请人近三年内无省市通报批评的重大围标串标行为;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 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元);
5.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向以下指定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并注明项目名称。未在招标文件要求时间内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5.3投标保证金账号:按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办理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业务管理系统诚信库注册的通知”文件规定,投标保证金账号办理注册后获取。(网址http://124.229.182.226/)。
5.4投标保证金要求投标人从基本账户转出,注明项目名称。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8月29日至2019年09月04日每日上午9:00到11:30时,下午15:00时到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由本公司法人代表或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及以下资料原件报名,否则招标人拒绝其报名:
(1)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2)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 ;(3)拟任项目施工负责人的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4)拟任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职称证;(5)外省企业提供有效入湘施工登记(仅外省企业提供)。
6.2报名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翠竹路香河城B栋605 ,招标文件售价为400元,报名时现金缴纳,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3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上发布;修改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6.4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将疑问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Email:750438160@qq.com),过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及修改澄清文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7天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投标人有义务和责任自行查阅,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公司无逐一通知的义务和责任,如有遗漏,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公司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10月8日14时30分,地点为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州市冷水滩区河东逸云路1号,永州市市政务中心三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和开标会议,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无效。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yzcity.gov.cn/)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江华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746-2317712。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各投标人应另行准备一份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应与投标文件一致,不一致时以投标文件正本中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的内容为准),用小信封封装好,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以方便唱标,密封要求与投标文件商务标密封要求一致;
10.2请各投标人另行准备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不需密封),以便开标时进行身份验证;
10.3本项目所有关键岗位人员的养老保险证明资料复印件和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请各投标人用小信封另行再装一份,以供招标人和监管机构核查。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华瑶族自治县水口镇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 15226370707
采购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朱先生
电 话:18607492379
地 址:永州市冷水滩区翠竹路78号香河城B座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