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名称: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湾支行装修工程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大沙头二马路
四、项目概况:本工程为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湾支行装修工程,项目总投资146.603638万元,建筑面积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注: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建筑业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
七、发布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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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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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①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①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或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
②注册建造师不包括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建筑工程类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8、投标人近3年(按本年1月1日往前计)已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
注:(1)业绩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未纳入《广州市城乡和建设委员会关于完善企业业绩信息登记的通知》(穗建筑[2016]776号)中“入库范围”的除外)。
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适用于施工总承包项目);
完成时间以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时间为准。验收记录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适用于施工专业承包项目和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
9、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人声明》。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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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gzcc.gov.cn/gzcc/jszxbszy/201808/1f4f5b0b9b4146f4b6f7b5ab7bded530.shtml)
12、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十三、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十四、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
异议受理电话:020-23339596
地址:
十七、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8-2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八、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
十九、 《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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