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招标人名称)
我单位郑重承诺:在参加惠东县万松河(坑口桥段)治理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有关部门通报禁止投标。所承诺均为真实有效,绝无任何虚假、伪造的成份,否则,我单位愿意放弃本项目的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和承担相应的后果及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