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兵团第十四师新建225团水利工程场外引水工程已经由十四师发改委以师发改发[2018]18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兵团第十四师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兵团第十四师新建225团水利工程场外引水工程(施工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十四师发改委立项批复投资额为8923.00万元;本次招标额为3000.00万元。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十四师225团
2.工程规模:本工程等别为 III 等,引水干渠为连接引水渠首和调节池的连接渠道,全长 4.19km。上段暗渠长 2.25km;采用矩形箱涵,下段明渠长 1.94km,采用梯形砼断面。引水流量 15m3/s。明渠段为了降低渠道流速,减小冲刷对渠道的破坏,设置调坡建筑物陡坡 4 座。
3.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施工总承包](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6、2017、2018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3)业绩要求:近五年具有水利项目业绩; (4)信誉要求:施工企业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出具的《建筑施工企业无拖欠民工工资证明》和“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截图; (5)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须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有水利工程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开标时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按时参加开标; (6)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数量及资格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中级工程师或者水利水电建造师; 施工员: 1人,具有水利行业施工员岗位证书; 质量员: 1人,具有水利行业质量员岗位证书; 安全员: 1人,具有水利行业安全员岗位证书及C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造价执业从业人员 1人:取得全国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或全国建设工程水利专业造价员资格并注册或备案在投标人名下的;其他管理人员由投标人根据工程管理需要配备,其企业及人员信息需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进行信息注册;(7)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处罚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8)投多个标段时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不能为同一组。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09月08日 20时00分
2.投标报名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疆新民路创天大厦负一楼)
注:投标单位报名须办理CA数字证书和法人证书,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开展网上报名业务。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19年08月30日至2019年09月08日,每日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
2.领取方式: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
八、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