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单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公司来宾市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公司来宾市公司忻城营销部后勤辅助用房项目高低压配电系统安装项目。
2.2项目编号:0633-1940326G1995
2.3 项目实施地点:忻城。
2.4招标内容:安装一套315KVA高压配电系统,具体安装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5招标预算控制价:34.521063万元。
2.6要求工期:自签订合同后 30 天(日历天)完工并经验收合格。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承包方式:综合单价包干,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具备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可以从事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活动资质的单位;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证书。
3.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2016年起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被相关主管部门勒令停业或整顿或列入黑名单的处罚;
3.5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8月29日至2019年9月12日,工作时间(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30时至17:30时),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广西来宾市桂中大道25号滨江园小区三区8栋169号(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来宾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250元/份,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不收取现金,请投标人把报名费汇到以下账号成功后方可报名。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南宁市金湖支行;银行账号:4510601600956790002314;开户名称: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备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材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2)未取得“三证合一”的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正反面身份证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上述资料,注明提供原件的收原件,未注明提供原件的验原件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除外),所有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 9月19日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19年9月19日09:00~09:30(北京时间)在广西来宾市桂中大道25号滨江园小区三区8栋169号(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来宾分公司)开标室递交。逾期送达或投标文件的包装未按要求密封、盖章、标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和广西招标采购网(www.gxbidding.com)、烟草行业招投标信息平台(www.tobaccobid.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公司来宾市公司
地 址:来宾市盘古大道中118号
联系人:满工
电话:0772-4256006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7层(530028)
联系人:李杨
电话:15977226707 传真:0772-4772448
2019年8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