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正定新区丁昌街工程已由石家庄正定新区经济发展局以石新管经【2019】5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滹沱新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正定新区丁昌街工程设计
2.2建设规模及内容:本工程建设标准为城市支路,红线宽18米,设计时速30公里/小时,全长657.165米。
2.3建设地点:石家庄正定新区,北至恒阳路,南至河阳路。
2.4招标范围:本工程所涉及到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其相关服务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设计服务期限:20日历天
2.7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应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自主下载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领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19年8月29日9时00分至2019年9月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之间任意时段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E招冀成”, http://www.hebeibidding.com), 点击投标人入口,证书key登录,进入E招冀成-标准版,进行网上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购买与下载,并在系统中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变更,自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未下载或未全部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2、投标人将已下载的.HBZF格式招标文件导入E招冀成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可在平台官网的【办事指南】-【下载中心】下载)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制作完成后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E招冀成投标系统。
4.3、未经注册的潜在投标者请在E招冀成平台(http://www.hebeibidding.com)首页 “办事指南”中“E招冀成标准版-投标人操作手册”进行注册。
4.4、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企业CA,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办理。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现场办理流程参照“E招冀成”首页“办事指南”中“CA办理”栏目(http://www.hebeibidding.com);在线办理地址为: (http://hebcaonline.hebca.com:9001/Hebca/foreground/eseal/applyCertAndAutoSignPage.action?projectType=zbjt&cztype=1)
4.5、如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审核及线上报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4.6、投标人需缴纳0元文件费。
4.7、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789-8055/8058。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9月24日9时00分。
5.2、开标地点:正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正定新区商务中心正定办公区四楼)
5.3、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9月24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ei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开标地点,并且保证纸质投标文件与递交的数据电子文件相一致。
5.4、逾期送达(上传)的或者未送达(上传)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特别提示:投标人投标时,应按“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hebggzy.cn)通知公告中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要求首先完成“注册登记”流程,否则无法办理业务。该账号每个单位只能申请一次,首次注册后,应及时修改密码并派专人保管,以便后续业务的办理。注册完成后需在网上报名(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政务公开“投标人网上投标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操作说明”及“通用项目管理系统V3.0平台交易响应方操作手册”),因投标单位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完成注册、报名的,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滹沱新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正定新区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311- 83500539
招标代理机构:石家庄德盛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和平东路336-2号时代方舟A1-2501
联系人:景高阳
联系电话:13731122638、0311-86218680
传 真:0311-86218680
8.郑重公告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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