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万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XSWJ-2019-3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951-505859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67号
联系方式:郭女士 0951-505859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宁夏万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章 0951-5968220
代理机构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2号楼1909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的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采购项目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本项目为宁夏区税务局统一采购全区税务系统自助办税终端项目,具有人证比对身份识别、发票领用(专票、普票)、发票(专票、普票)代开、申报缴税(费)、税控专用设备初始发行、税控专用设备抄报税、清卡、证明办理及涉税查询等功能,符合《国家税务总局自助办税终端业务规范标准》的自助办税终端。本次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自助办税系统的软硬件产品供货(其中专用自助办税终端10台、多功能自助办税终端90台)、安装实施、系统验收、技术培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各项内容。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9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8月30日 09:00 至 2019年09月05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万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2号楼1909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携带投标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报名,报名通过后在宁夏万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纸质版及电子版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9月19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9月19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619招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设定的最高限价:490万元。
2.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招标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发布编辑:mof.g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