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医疗设备采购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 | ||
| 行政区域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19年09月02日 09:07 |
| 提交文件截止时间 | 2019年09月04日 17:00 | ||
| 资格审查日期 | 2019年09月02日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内文 |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内文 | ||
| 采购单位 | 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南宁市新阳路225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71-286097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内文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内文 | ||
| 附件: | |||
| 附件1 | 医疗设备采购招标文件(预公示).pdf | ||
各潜在投标人:
我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委托,拟对医疗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为了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技术及企业能力(配置)要求、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等内容予以预公示。各潜在投标人、专业人员等若认为本项目上述要求存在唯一性或排他性等问题,请于2019年9月4日17时前以书面形式(意见函须加盖公章)向我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第四事业中心项目管理一部反映,以便我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完善采购文件。如供应商需提交意见函,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提交意见函原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专业人员个人请提交意见签名,并附身份证、职称等复印件。
对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我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轨道大厦9楼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第四事业中心招标一部
联系人:韦廷富 联系电话: 0771-5776251
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19年9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