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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城区石板滩镇兴隆桥村农村土地(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9-09-02     浏览:0    
核心提示:鼎城区石板滩镇兴隆桥村农村土地(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鼎城区石板滩镇兴隆

鼎城区石板滩镇兴隆桥村农村土地(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鼎城区石板滩镇兴隆桥村农村土地(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常德市鼎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常鼎发改审[2019]104号文件核准招标,建设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常德市鼎城区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具备投标资格的单位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要求

2.1 项目名称:鼎城区石板滩镇兴隆桥村农村土地(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2 招标编号TPPCG(2019)077

2.3 建设地点:鼎城区石板滩镇兴隆桥村

2.4 建设规模:286.18公顷,新增耕地:2.88公顷

2.5 项目投资:项目工程施工费用540.29万元

2.6 工期要求:180日历日

2.7 质量标准:达到国土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和《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标准及规划设计方案的要求

2.8 保修要求:一年

2.9 招标范围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路桥工程、农田防护及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其他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以及设计图纸);

2.10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个标段。每个投标申请人只能针对本项目进行一次投标报名,且投标报名到具体标段,重复投标报名均无效。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项目名称

标段号

建设地点

建设规模

(公顷)

新增耕地

(公顷)

招标控制价

(元)

备注

鼎城区石板滩镇兴隆桥村农村土地(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一标段

石板滩镇兴隆桥村

286.18

2.88

2619676.39

公开招标

二标段

石板滩镇兴隆桥村

2621382.66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必须具备承担本工程的施工能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法人单位,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参与投标的拟任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项目负责人,一旦确定则不得更改,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应具有上岗证,安全员具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6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不得有在建工程,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2019年02月以来)由相关部门出具的“三险”(即医保、社保及工伤保险)证明原件和查询网址及密码;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在本公告发布后其证书真伪查询官方网站网址及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官方网站网址及查询结果;

3.7为确保本项目施工质量及进度,投标人须充分了解施工现场,施工过程中材料安排、施工安排、施工给周边带来的影响,沟通与协调等事项全部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解决。于2019年09月02日2019年09月06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各投标单位的拟任项目负责人须自行到施工现场进行踏勘;并由项目所在地的国土资源所出具现场踏勘证明(开具日期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日期,拟任项目负责人现场踏勘时,必须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3.8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3.9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为准。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5.1本次招标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一标段人民币伍万元整,二标段人民币伍万元整

    5.2由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不接受现金和基本账户以外的银行账户汇款。本项目采取银行直连方式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请核对好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打印并妥善保管好账号申请成功后的信息单。开标时,请将信息单携带至开标现场,遇有保证金错漏,将使用信息单中的保证金账号及密码现场查询到账情况。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9年09月25日09时30分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超过此时间到账的,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投标保证金及预缴履约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帐户名称: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分行

帐    号:由投标人网上自助获取

注:保证金账号获取方式:各投标单位自行在“常德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时请点击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底部的“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9月02日2019年09月06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changde.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50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 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4 投标人应自行在 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09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泓鑫桃林商业广场六楼)一开标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土地综合局网、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严格按照现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组织招标活动,并接受常德市鼎城区招投标办公室及相关部门的行政监督。监督电话:0736-2761523。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常德市鼎城区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地 址: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临沅路397号

联系人:郭晓兰

联系电话:0736-7821165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常德市武陵区朗州路南段鸿正苑

联系人:黄胜才   龚慧

电 话:0736-7229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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