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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咸阳市税务局机关服务中心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19-09-03     浏览:0    
核心提示:陕西华晟招标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咸阳市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

陕西华晟招标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咸阳市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咸阳市税务局机关服务中心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咸阳市税务局机关服务中心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XHST2019-15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倩、曹美奇
项目联系电话:029-8177989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咸阳市税务局
地址:咸阳市秦都区玉泉西路6号
联系方式:孙老师 029-335503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陕西华晟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倩、曹美奇 029-81779899
代理机构地址: 西安市高新路88号尚品国际B幢25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第1包:国家税务总局咸阳市税务局玉泉路、宝泉路办公区机关食堂肉、蛋、蔬菜、瓜果以及鲜活农产品等供应项目,服务期:12个月,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第2包:国家税务总局咸阳市税务局玉泉路、宝泉路办公区机关食堂米、面、油、奶、水产品、干货调味品等供应项目等供应项目,服务期:12个月,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特定资格条件: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19年1月1日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19年1月1日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书面声明;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或者承诺);7.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8.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ccgp.gov.cn)对响应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如果响应单位被查实在开标前已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响应为无效。9.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银行出具的汇款单或转账凭证复印件);10.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8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9月03日 09:00 至 2019年09月09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安市高新路88号尚品国际B幢25层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网上报名:进入公司网址http://www.sxhszb.cn/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华晟招标”,免费注册会员,进入本次项目进行报名(2)现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9月23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9月23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西安市高新路88号尚品国际B幢25层开标一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预算共计380万元,其中第一包196万元整,第二包184万元整(预算金额为暂估价,结算价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每个投标人只能对其中一个包进行投标(报名受理后不予变更),评标委员会分包段评定不同的中标单位。对于一个投标人同时投多个标段的,其所有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发布编辑:mof.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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