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建筑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上饶市信州区城市管理局委托,对上饶市信州区城市管理局各街道垃圾清运服务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项目名称:上饶市信州区城市管理局各街道垃圾清运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JXSJZ201908
采购人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上饶市信州区城市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上饶大道和新三江大道交汇处
联系人:侯先生
联系
电话:0793-8083962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西省建筑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上饶市信州区米兰春天
联系人:程女士
联系电话:18664000925
采购项目预算: 22万元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22万元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货物名称
|
货物简要说明
|
采购项目编号
|
数量
|
采购项目预算(元)
|
上饶市信州区城市管理局各街道垃圾清运服务采购
|
详见招标文件
|
饶购2019F000240464
|
1项
|
220000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一)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谈判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在谈判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在谈判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谈判前六个月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纳税发票、银行纳税转账凭证、税务部门的缴税凭证等任何一种均可)和社会保障资金(社保缴纳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银行转账缴纳凭证等任何一种均可)的相关材料;
(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提交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前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的产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报名携带资格条件要求的全部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现场查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投标无须提供)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三、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对监狱企业、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以上公告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相关网络媒体上另行通知。凡领取标书后,对本标书必须仔细阅读,如对采购文件存有质疑,请在开标截止时间三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提出,否则视为接受。
四、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和期限、地点、方式
报名时间:2019年9月4日至2019年9月6日09:00—11:00,15:00—17:00 (工作日)到江西省建筑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购买谈判文件,本谈判文件每份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为2019年9月10日 14:00 (北京时间)
六、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谈判地点: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谈判保证金:缴纳方式、户名、开户行、账号及金额详见谈判文件。
八、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收费标准详见谈判文件。
以上公告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相关网络媒体上另行通知。凡领取标书后,对本标书必须仔细阅读,如对采购文件存有质疑,请在开标截止时间三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提出,否则视为接受。
.buttomlink {
width: 200px;
height: 40px;
background: #177BBA;
border-radius:10px;
font-size:20px;
line-height: 38px;
color:white;
letter-spacing: 2px;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 2px;
cursor: pointer;
text-decoration: none;
clear: both;
display: block;
margin: 87px 0px 0px 0p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