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阳江至茂名段改扩建工程
2.1
阳茂高速公路是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
本项目路线长约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本项目路面工程所需的沥青供应,预计供货时间为2019
2.3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分
货物需求一览表
| 材料名称、规格 | 全线数量 | TJ2 | TJ3 | 备注 | |
| A-70号道路石油沥青 | 19542 | 9178 | 10364 | 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至 | |
| SBS改性沥青 | PG76-22 | 54962 | 24443 | 30519 | |
| PG82-22 | 1300 | 502 | 798 | ||
| 高渗透乳化沥青 | 1361 | 630 | 731 | ||
| 改性乳化沥青 | 2768 | 1362 | 1406 | ||
| 厂拌冷再生改性乳化沥青 | 1409 | 507 | 902 | | |
3.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沥青生产厂家或其合法的经销代理商(供应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控股是指持有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
3.4
3.5投标人须在投标登记前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企业信息登记,并下载填写《广州建设工程投标登记申请表》,未办理投标企业信息登记的投标申请将不予受理。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4.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1
5.2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如公告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告为准。
在规定的投标登记期间,如某个标段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
附件1:项目工程概况
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至附录6
附件3
以上附件可从发布公告的网站媒体上下载。
附件1.1
一、项目概况
阳茂高速公路是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
阳茂高速公路位于广东省西南部低山丘陵与沿海平原之间的台地和低丘陵区,以台地地形为主,间夹冲积平原或谷地,地形起伏不大,海拔高程一般小于
本路段地层较为简单,主要为第四系地层、寒武系地层及燕山期花岗岩。
2.2
本项目所处地块分布有北西向的恩平-开平褶断构造带、吴川
2.3
本段地下水类型主要为基岩裂隙水和第四系松散层孔隙水,均属潜水。
本路段地处亚热带,气温高,湿度大,雨量充沛,地表水系发育,地下水受地表水径流补给及大气降水补给,来源丰富。本路段内大多数地段植被发育,有利于大气降水的渗入补给和迳流;此外,本区断裂构造较为密集,基岩裂隙发育,同时残破积层厚度普遍较大,为大气降水的渗入储存,迳流提供了良好的条件,综合以上各因素,全线地下水的赋存条件良好。
第四系松散层中的浅层地下水富水性弱,含水层一般为河流相亚砂土、砂、砾砂,因含水层位较为局限,富水性弱。
基岩裂隙水多为块状基岩裂隙水,富水程度不均,沿断裂破碎带或风化裂隙发育地段较为丰富,其余部位富水性较弱。
2.4
本项目总体沿线地质灾害不发育。受地形、地层岩性、构造及地下水等因素的影响,沿线主要不良地质及特殊性岩土有崩塌、滑坡等。
2.5
根据《广东省地震区划烈度图》划分该区为望夫-
工程所在地区地表水系发育,与工程有关的主要为儒洞河水系,此外还有其他细小河流,如马星河、共河等,均为山溪河流,路线跨越较大的河流是望夫河,为儒洞河上游河段,这些河流均发源于北部山地,以阳西、电白交界鹅凰嶂(海拔
路线区属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区,年平均气温
项目沿线交通便利,大部分与国道G325
沿线水资源较为丰富,水质纯净,对混凝土无侵蚀性,可直接作为工程用水。沿线电力资源丰富地区,电力供应充足,电路考虑就近接入,工程用电不难解决。
沿线分布着较多规模不一的石料场,石料储量丰富,部分为花岗岩等,石质坚硬、致密,是工程建设的好材料,基本能满足高速公路建设石料的需要。沿线主要河流洼地堆积大量砂砾料,级配较好,含泥量不高,储量丰富,基本可满足工程的需要。
附件1.2:
附件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 企业资质及技术要求 |
|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沥青生产厂家或其经销代理商(供应商)。 2、经营范围: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含本次招标的材料类别。 3、生产能力:拟投标品牌生产厂家基质沥青年生产能力15万吨及以上,改性沥青加工厂日生产能力800吨及以上。 4、仓储能力: (1)投标人应提供可用于本项目的沥青库(自有或租赁)单个不少于3万吨,且总容量不少于4万吨的广东省境内的沥青库,投标人拟投入使用的沥青仓库罐容须提供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所出具的罐容鉴定证书相关证明材料。 (2)仓库若是投标人自有的,须提供产权证明材料;仓库若是投标人租赁的(不得租用炼油厂的沥青库),须提供已有仓储租赁协议或针对本项目的仓储意向租赁协议,租期应包含但不限于2019年9月~2021年12月。招标人保留到有关仓库核查的权利,一旦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将上报主管部门。 5、授权 (1)如投标人为经销代理商(供应商),必须获得拟投标品牌生产厂家的授权书;如投标人为沥青生产厂家,则无需提供授权书。 (2)投标人应自有改性沥青加工厂或获得改性沥青加工厂参与本项目的授权,须提供投标人自有改性沥青加工厂的自有证明或改性沥青加工厂授权书。为确保改性沥青质量,改性沥青加工厂须位于广东省境内。 6、投标人应提供申请投标沥青近半年内(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之日)合格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书不少于独立的一份。 |
| 财 务 要 求 |
| 1、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不少于 2000万元人民币,或银行授信额度累计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 2、近3年内总营业收入不少于20000万元人民币。 |
| 业 绩 要 求 |
| 1、拟投标品牌销售业绩 近5年内,在国内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累计完成供应的A-70号道路石油沥青数量不少于5万吨,且其中至少有1个高速公路项目的供应数量不少于3万吨。 2、投标人供应业绩 近5年内,在国内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累计完成供应的道路石油沥青或改性沥青至少2个项目,且每个项目供应数量均不少于2万吨。 3、改性沥青加工厂业绩 近5年内,投标人自有的改性沥青加工厂或获得参与本项目授权的改性沥青加工厂在国内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累计完成加工的改性沥青数量不少于1.5万吨。 |
| 信 誉 要 求 |
|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没有正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没有被交通运输部或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取消投标资格(处于有效期内); 4、最新年度在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 级,初次进入且无广东省最新年度信用评价等级的,且在最新一年度的全国综合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 级; 5、供应商(或厂家)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 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资格审查条件
|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 项目经理 | 1人 | 中级或以上职称,累计不少于5年类似工作经验。 |
|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 质检工程师 | 1人 | 中级职称,累计不少于3年从事类似工作经验。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 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以评标价低的优先,当一家以上投标人综合得分相等且评标价也相等时,若各投标人工程量清单细目单价也相同,视为串标(一个合同段仅一工作细目报价的除外),应否决其投标; (2)被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年度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采用如下的优先顺序:承诺使用的AA级投标人、不承诺使用的AA级投标人、承诺使用的A级投标人、不承诺使用的A级投标人、B级投标人、未参评且被确定为B级投标人】; (3)以投标人企业最新年度(2018年度)净资产较高的优先; (4)评标委员会视投标人情况综合比较,投票确定其名次。 |
| 2.1.1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了供应组织设计;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银行保函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密封递交,其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同一投标人没有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1)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12)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投标人没有被国家住建部或交通运输部或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批评且取消投标资格或信用等级被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降低为D级等情况之一的。 (13)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近3年均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 (14)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 投标总报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货物报价表及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函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函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没有提交两个以上(含两个)不同的投标报价。 (6)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函。 (7)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8)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
| 2.1.2 | 资格评审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有)、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如有)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基本账户证明文件; (2)投标人的资质(经营范围、生产能力、仓储能力、授权、检验报告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15分 供应组织设计(A):1分 主要人员(B):0分 其它因素(D): 仓储能力:1分 业 绩:3分 履约信誉:10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C):85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报价函文字报价 2、最高评标限价的确定 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率在开标前在开标现场采取摇珠方式确定。摇珠操作办法如下:在下浮率摇珠范围内,以0.1%为一档次增序确定摇珠号码,共31个球,一次性摇出3个球(摇出的珠不放回),摇出3个球对应的下浮率的平均值即为本项目招标的下浮率。(注:下浮率的平均值四舍五入取整到0.001%)。 最高投标限价分为国产沥青最高投标限价和进口沥青最高投标限价,两者共用一个下浮率。 最高评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1-下浮率) 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率有效范围可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15天前以书面补遗书的形式通知各投标人。 3、有效评标价范围: 有效评标价范围:不大于最高评标限价的评标价为有效评标价。若大于最高评标限价的评标价,将否决其投标。 4、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最高评标限价下浮2%作为评标基准价 (最高评标限价分为国产沥青最高评标限价和进口沥青最高评标限价,分别下浮2%,作为国产沥青评标基准价和进口沥青评标基准价,如投标人采用国产沥青品牌进行投标,按照国产沥青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价得分,如投标人采用进口沥青品牌进行投标,按照进口沥青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价得分。)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备注:最高评标限价、评标基准价均四舍五入至个位整数。 |
| 2.2.3 | 评标价的 |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价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 2.2.4(1) | 供应组织设计 | 1分 | 1、供应组织设计起评分为0.6分; 2、供应组织设计可行,保证措施可行,应急方案基本可行,能较好的完成供货,得0.6~0.8分; 3、供应组织设计科学,保证措施完善,应急方案切实可行,完成供货的可靠性高,得0.8~1分。 | ||
| 2.2.4(2) | 主要人员 | 0分 | / | ||
| 2.2.4 | 评标价 | 85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85-偏差率×100×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85+偏差率×100×0.5。 注:评标价得分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四位。 | ||
| 2.2.4(4) | 其它因素 | 14分 | 仓储能力 | 1分 | 1、 投标人满足最低要求时,得0.6分; |
| 业绩 | 3分 | 1、投标人满足最低要求时得1.8分; 2、在满足最低要求的基础上,若投标人近5年内,成功完成过单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3、本项满分3分。 | |||
| 履约信誉 | 10分 | 1.信用等级分值(5分) AA、A、B、C 级单位的信用等级分得分分别为 5.00、4.75、4.45、3.65 分。 注:信用等级的确定原则遵循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款的规定。 2.履约情况(5分) 若没出现下述情形得满分; 自2018年6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因公路工程项目货物采购供应从业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质量、安全、履约或招标投标问题)被: (1)交通运输部通报批评的,扣2.5分/次; (2)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批评的,扣1.5分/次; (3)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通报批评的,扣0.5分/次。 同一事项同时被多个部门通报批评只按最高的扣分计算1次。如果扣完本项分值,可以从总分中扣。 |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 条款号 | 补充或修改的内容 |
| 1 | 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1条“评标方法”改为“评标方法、组织及工作程序”,并且原文内容修改如下: 1.评标方法、组织及工作程序 1.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双信封的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2评标组织 1.2.1 协助工作组 招标人可在评标工作开始前成立协助工作组,选派熟悉招标工作、政治素质高的人员组成,协助评标委员会工作。协助工作组人员的具体数量由招标人视评标工作量确定。 招标人可以协助评标委员会开展下列工作并提供相关信息: (1)根据招标文件,编制评标使用的相应表格; (2)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校核(如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本步骤省略); (3)以评标标准和方法为依据,列出投标文件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并进行归类汇总; 招标人不得对投标文件作出任何评价,不得故意遗漏或者片面摘录,不得在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偏差定性之前透露存有偏差的投标人的名称。 1.2.2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国家、广东省等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人数为五人及以上单数。评标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首先听取招标人、协助工作组关于工程情况和辅助工作的说明,并认真研读招标文件,获取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 (2)对协助工作组提供的评标工作用表和评标内容进行核查; (3)按照以下1.3 款程序进行各项评审工作。 1.3评审工作程序 (一)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1、初步评审:包括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 2、详细评审(评审打分):评标委员会首先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对投标人的供应组织设计、其他评分因素(仓储能力、业绩、履约信誉)等分别评审打分。 (二)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1、初步评审: (1)只有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通过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才能继续参加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 (2)报价算术性修正(如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本步骤省略)。 2、详细评审:计算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得分及综合得分。 (三)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四)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如有)。 (五)按评标办法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编写评标报告。 |
| 3.2.3 | 将评标办法正文第3.2.3 款细化如下: 投标人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除评标价、履约信誉得分外,投标文件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得分均不应低于其权重分的60%,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计算投标人供应组织设计得分时:当评标委员会人数7人以下单数时,各评标委员打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投标人的最终供应组织设计评分,平均值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当评标委员会人数为7人及以上单数时,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该投标人的供应组织设计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最终供应组织设计评分,平均值计算四舍五入保 |
| 3.4.2 | 将评标办法正文第3.4.2款第(2)、(3)、(4)条修改为: (2) 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在保证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予以合理调整单价。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 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总价不变的前提下,修正各子目合价。 (如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报价,3.4.2~3.4.5条款不适用。) |
| 3.6 | 增加3.6.3项 3.6.3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招标人可以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理。 |
| 3.7.1 | 将评标办法正文第3.7.1款修改为: 3.7.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 投标文件中的下列计算错误为细微偏差(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则a-d步骤省略): a、在算术性复核中发现的算术性差错: b、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细目的单价和合价; c、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细目的单价和合价或所报单价增加或减少了报价范围; d、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修改了某些支付号的工程数量。 (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则a-d步骤省略): a、按本评标办法的规定对算术性错误予以修正; b、对于漏报的工程细目单价和合价或单价和合价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它工程细目的单价和合价之中; c、在保证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对于多报的工程细目报价或工程细目报价中增加的部分报价从投标报价中予以扣除,并对其它细目作相应的平衡性调整; d、在保证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对与给定工程量清单数量不符的工程数量进行更正,并对其它细目作相应的平衡性调整。 |
| 3.9 | 增加3.9.3~3.9.5款: 3.9.3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但评标委员会在进行报价文件评审时仍有权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在报价文件评审时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9.4 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在3个及以上的,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在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9.5 如果发生无法确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其它意外情况,评标委员会可建议招标人重新招标。 |
| 3.10 | 增加3.10“否决投标条款”: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2)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的,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依据评标办法2.1.1、2.1.2、2.1.3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将否决其投标; (5)大于最高评标限价的评标价,将否决其投标; (6)“货物报价表1”中各种货物单价组成中的“基质沥青货物单价B”须一致,如不一致,将否决其投标。本次招标的A-70号道路石油沥青“改性加工单价C”按0元/吨,SBS改性沥青PG76-22单价组成中的“改性加工单价C”国产改性沥青改性费用须在1200-1300元/吨范围内进行填报,进口改性沥青改性费用须在1300-1400元/吨范围内进行填报,投标人不在此区间报价的,将否决其投标。 (8)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将否决其投标; (9)当1家以上投标人综合得分相等且评标价也相等时,若各投标人工程量清单细目单价也相同,视为串标(1个合同段仅1工作细目报价的除外),应否决其投标; (10)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串通投标情形的,将否决其投标; (12)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等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的情形。 |

